Re: [新闻] 隔套房出租需楼下同意 违者罚6~30万

楼主: jamo (hi)   2018-12-30 17:07:04
我个人感觉这个规定是有问题的
政府可以规定你格套要符合施工条件
例如现在规定变动两间以上隔间,或者变更浴室厕所就得建筑师出图
就是为了防止格套泛滥,所以交由建筑师把关
但是规定到要楼下切结同意,我觉得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一样都是装修,凭什么只有格套才需要楼下同意?
楼上把浴室跟厨房装潢隔间打掉重做,也是会有漏水可能,
也是造成我困扰,为什么不用来征求我同意?
我觉得这个在法理上站不住脚,只是看有没有勇者要挑战就是了
另外这样规定其实适得起反,这样规定只会让愿意合法化经营
正经请设计师按照消防法规设计的业主被楼下卡住
只能说格套越来越难做
以后可能要比照大陆那样分租群租了吧
※ 引述《leoth (小猫)》之铭言:
: 隔套房出租需楼下同意 违者罚6~30万
: 看准租屋商机,不少屋主当起投资客,将房屋重新装修,甚至隔出很多间套房出租,却引
: 发破坏房屋结构的争议,像是导致楼下住户漏水、噪音问题。新北市政府公告,从2019年
: 元旦起,屋主要进行隔间套房动工前,都要先取得楼下屋主的同意,未取得同意偷偷施工
: ,一旦被检举,最高可罚30万罚锾。
: 恼人的施工噪音让人受不了,这还不打紧,若邻居装修房屋破坏结构,导致漏水更是倒楣
: !
: 根据新北市政府统计,今年光是接到和装修隔间套房有关的住户陈情,就有994件投诉案
: ,反映原因都是隔间套房装修导致漏水、噪音问题。
: 为维护建物安全以及居住品质,新北市政府最新公告,从明年1月1日起,屋主要改装多间
: 套房,必须检附“直下层”的楼下住户所有权人同意书,举例来说,4楼要装修动工前,
: 就要先取得3楼屋主同意。
: 民众表示,“取得同意一定要,不然你上下邻居,会有一些闲言闲语,两个人吵架也不好
: 。”
: 民众认为,“如果买来房子有点年纪的话,我需要重新装潢,我要取得其他住户同意才能
: 够做,如果他们不同意的话,是不是都不用做了?买这个房子的意义就没有了,应该是配
: 套措施有待改善。”
: 民众反应两极,依照原有规定,合法住宅要隔多间套房,本来就必须提出申请审查,现在
: 又新增得取得楼下屋主同意,未取得同意就施工,一旦被检举,将处6~30万罚锾,虽然说
: 台北市早从2010年起就这样做,但还是有律师对此不以为然。
: 律师叶恕宏指出,“如果今日新北市政府主要目的是为了要去安抚楼下的屋主,那么应该
: 要去加强的是,在有关于建物的一个结构安全的审核,并且做政策的宣导,告诉民众在整
: 个装修过程当中,必须要去遵守相关建筑法规,或者是《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 比起台北市,新北市房屋租金相对便宜,也吸引不少屋主投资隔出套房,只是想在维护居
: 住品质以及不扰民之间,取得平衡,恐怕没那么容易!
: https://goo.gl/hANZ4u
: 心得
: 看来想要进军包租公的新手房东表示悲愤,赚钱不易啊
作者: kid1a2b3c4d (陈可勋)   2018-12-30 17:38:00
应该是承重的问题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12-30 17:42:00
应该是 只要施工 都要楼下同意比较合理正如 原Po所说的 但是 公务员脑袋........不要计较太多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8-12-30 17:52:00
跟承重没关啊 你改隔间建筑师就会考虑了
作者: IS0987 (FQ)   2018-12-30 18:09:00
只要施工都要楼下同意比较合理这是认真的吗?如果施工都照法规跟相关规定来,为啥要楼下同意啊?反过来说如果不合法规的,楼喜爱同不同意本来就都不行啊...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8-12-30 18:18:00
To二楼,跟公务员没关系欸,这些都是政务官决定的
作者: deltaz (我还懂不懂飞翔)   2018-12-30 18:22:00
格套后短期进出租户增加问题一堆,光是半夜吵闹的问题就烦死了,楼下住户一定整天检举,公务员推出这政策可以理解,这样楼上房东要是装死就会被下面住户整回来,一个楼上楼下恐怖平衡自行解决,但是公务员工作大幅减少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8-12-30 18:29:00
这政策就是把责任丢给未来最有可能举报、抱怨的楼下屋主,你要抱怨,欸 你当初同意的欸,就跟政府的做事态度一样,管理太麻烦了,要不就是禁止,要不就是把责任全部外包出去,省事。
作者: nelley (名字:大便王)   2018-12-30 19:02:00
我觉得是左邻右舍的同意都要有,之前隔壁装修套房,结果漏水漏到我家来.最后也只好自己掏钱修缮.他赚钱赚很爽,我家要自己掏腰包帮他善后合法规的东西,实务上施工可能还是会影响到隔壁跟楼下
作者: lgiaamre   2018-12-30 19:28:00
好笑 装修为啥要别人同意那不同意不就不能装修了还要跪着求楼下不成真漏水再来谈赔偿啦
作者: IS0987 (FQ)   2018-12-30 19:49:00
合法规的施工实务上可能会影响隔壁跟楼下这同意,但是难道隔壁或楼下同意后就能确保合法规的施工不漏水,又或者是如果同意施工后漏水也不用处理?不是吧?那如果合法规施工的漏水后依法都还是要处理,那请问要楼下或隔壁同意的原因在那?现行法规你只要找人来鉴定漏水原因,直接提告对方还是要赔要修啊!
作者: babucar (没有为什么)   2018-12-30 19:51:00
觉得没差,现在公寓违建满满,哪一户楼下敢去检举,大家就一起恢复原状,我也觉得满好的。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8-12-30 19:51:00
找一楼开餐厅的二楼改,不知道有没有戏
作者: IS0987 (FQ)   2018-12-30 20:00:00
我看过一楼因为停车问题跟四楼杠上,先检举四楼顶加,四楼也跟着检举一楼后阳台外推,建管处来看完跟两边沟通过,双方讲好不再互相“伤害”,建管处那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列缓拆,现在快10年了吧?都没事QQ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8-12-30 20:41:00
就是一个共犯结构,整个台湾建筑
作者: Neymar (内马尔)   2018-12-30 21:42:00
和仇富仔认真干嘛?我买屋要装潢还得楼下同意?XD
作者: houseguy   2018-12-30 23:19:00
释宪吧
作者: gpee (watch)   2018-12-31 06:35:00
出租才要吧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8-12-31 09:20:00
这规定,是要让楼下去检举楼上用的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8-12-31 10:31:00
楼下没义务检举啊 这种事到最后都出事才会吵吧
作者: Garbolin (职业阿宅)   2018-12-31 16:19:00
因为大部分都楼下检举 才会有这种条例
作者: nelley (名字:大便王)   2017-01-01 00:26:00
找人来鉴定漏水还是要自己先掏腰包阿,等打官司打完要强制对方付钱都不知道民国几年了.这条例就是要增强楼下权益楼下不同意就根本不用改了.不然就是签的同意状上直接可以押上说先提多少钱到信托基金里去,有问题就扣下多久没问题就还你....或许这会是以后可行的方式吧
作者: douxid   2017-01-01 02:19:00
我还以为是维冠上百条命换来的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1-01 07:35:00
就是叫你不要搞格套,其实大楼住户都很不喜欢格套的邻居,出入份子变复杂难以掌握,变更设计增加漏水风险与负重增加的安全问题。要搞就去买下整栋透天厝就可以慢慢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