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抢客险酿1屋2卖 法官批“恶性竞争”判赔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01/1475978/
新北市不动产公司2014年受黄姓女屋主独家委托贩售板桥龙泉街一户民宅,
不料遭永庆房屋新海店陈姓房仲抢客,险造成一屋两卖情况,
新北市不动产愤而提告,经2年3个月缠讼,终于“小虾米打垮大鲸鱼”,
新北地院二审认定陈男恶性竞争,
昨逆转改判永庆房屋及陈姓房仲须连带赔偿新北市不动产28万元确定。
有30年房仲资历的新北市不动产经理杨英楷受访表示:
“虽然是迟来的正义,但真的很开心”,
他痛批永庆房屋“不择手段抢到手,真的令人不齿,完全破坏诚信交易”,
应“光明正大的作生意,尊重同业的专任契约。”
永庆房屋则称:
“陈姓房仲经纪人有客户正式授权委托,公司并不清楚客户是否另有委托他人,
一审判决认为这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才判永庆胜诉,
二审认定与事实不符,永庆深表遗憾,但尊重法院判决,
已依照判决结果支付该笔款项。”
判决指出,
黄姓女屋主委托贩售的“太子学院”房屋,位在板桥区龙泉街,
2014年6月13日透过父亲与新北市不动产经理杨英楷签订“专任委托销售契约书”,
约定售价1810万元,自同年月15日至7月15日若销售成功,
杨经理可自买卖方各得售价2%的报酬,期间若房主自行出售,仍须付杨男4%报酬。
事后黄父私下违约另找永庆房屋板桥新海直营店一名陈姓房仲寻找买家,
并在同年6月30日透过陈姓仲介以1900万元卖屋给王姓买家,
没想到当天杨经理也联系黄父,表示已找到一名李姓买家,
黄父却刻意隐瞒该屋已成交的资讯,谎称原本约定价钱过低,要调高为2100万元,
不料李姓买家一口答应调高后的售价,杨经理开心地通知黄父,
黄父才连忙改称已打消卖屋念头。
事后杨经理发现该屋已透过永庆仲介转手,
认为永庆房屋及陈姓仲介抢客的行为,
不但损及新北市不动产商誉,
也造成该公司原本可取得房屋卖价(2100万元)4%的84万元报酬损失,
因此怒告屋主、永庆房屋及陈姓房仲违约须赔偿。
事后黄女赔偿杨男56万元达成和解,
永庆房屋及陈姓房仲则辩称杨男所言均凭空揣测,并非真实,
永庆房仲销售手法,属法律所容许的自由经济市场竞争,
且杨男若有损失,也应向黄女追讨,与永庆无关。
不过,法院依据黄父证词,
认定永庆陈姓房仲明知当时该屋已专任委托新北市不动产销售,
而永庆与黄父所签委托销售契约,应自该年7年16日才生效,
却提前找到王姓买家并鼓吹黄父卖屋,还与黄父商讨提高售价,
欲使杨男无法顺利仲介卖屋,借此规避违约应付杨经理的仲介费用,已损害杨男权益。
法官认定陈姓房仲违反《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
而永庆房屋对所属经纪营业员有规范、监督责任,应与旗下房仲负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判陈男、永庆房屋应弥补杨男应有报酬的损失差额28万元确定;
另台北市地政局也已对永庆房屋裁罚6万元罚锾。(孙友廉/新北报导)
心得:
永庆吃相有够难看嘻嘻,
卖家都和解了,自己还要凹,你看看被打脸了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