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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水泥封尸案发大楼。(图/记者陈丰德摄)
记者陈韦帆/台北报导
新庄水泥封尸案不仅引发社会动荡不安,也扯出“凶宅投资转手”赚钱疑虑,内政部颁布
的契约中,有“持有前”与“持有期间”的两种版本,容易造成凶宅经转手漂白的结果。
内政部地政司今天(17日)回应,针对此事,成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已送审中”,而房仲
的规范项目还在研拟中。正雅法律事务所所长蔡顺雄指出,在契约未定版前,为避免购买
到凶宅,则可以依循购屋三步骤,以自保避免到凶宅。
地政司表示,现行相关法令对于“凶宅”并无定义,且因个人信仰、心理因素及社会风俗
观念不同而有认知差异,虽该等资讯涉及屋主个人隐私,但对于短期间买卖移转之房屋,
卖方倘知悉产权持有前曾发生凶杀、自杀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事,为避免日后交易纠纷
,仍有告知之必要。
地政司副司长王成机说,目前已研拟不动产委托销售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修
正草案,将产权持有前是否知悉该等资讯列为选项,以与成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
得记载事项作一致性规定,目前正送由行政院消保处审查中。至于房仲业制作之不动产说
明书,将蒐集各界意见研议修正。
律师蔡顺雄表示,在内政部未修正完整前,仍有可能发生售屋屋主故意隐匿凶宅实情,造
成买家误买的疑虑,为保障购屋者权益,建议可以参考购屋自保三步骤来避免买到凶宅。
一、 依照契约自由原则,购屋者可要求卖家在契约上加注“持有期间是否知悉有无发
生
过物之瑕疵,包含凶案、自杀等非自然死亡事件”,若屋主不同意加注,也可选择不购买
,以免除购买到凶宅风险。
二、 由于凶杀、自杀等刑案,于当地派出所都会有注记,所以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查询
是
否曾发生相关案件。
三、 实务经验上,时常发生购屋者在购屋后,听邻居或里长讲,才知道买到凶宅,所
以
建议在购屋前就先询问周遭的邻居、里长等人,也可以更容易了解要购买的物件详情。
心得:
定型化契约没有一致还真是个问题,买屋前还是先学会这招比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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