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关心的新北市部分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20180001010700-1040507
法规名称: 新北市政府办理建筑物一定规模以下免办理变更使用执照要点
修正时间: 中华民国104年5月7日
一、本要点依建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二、建筑物依本要点免办理变更使用执照者,其使用仍应符合都市计画土
地使用分区管制要点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之容许使用项目及开
发许可规定。
三、建筑物曾实施环境影响评估者如总楼层二十层以上或高度超过七十公
尺以上之办公、商业或综合性大楼及总楼层三十层以上或高度一百公
尺以上之住宅大楼等建筑物用途变更涉变更环境影响评估内容应办理
变更使用执照;八十四年十月十八日开发行为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
目及范围认定标准发布后领得建筑执照之建筑物总楼层二十层以上高
度超过七十公尺之原住宅大楼,地面三层以上用途变更为非住宅使用
涉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者应办理变更使用执照。
四、建筑物符合本要点免办理变更使用执照者,得免办理变更使用执照。
但各目
的事业主管机关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五、建筑物符合本要点附表一使用类组变更,申请变更使用执照者,应依
建筑物原领使用执照之类组为准。但已办理变更使用执照者,以最后
一次变更使用执照所登载之类组为准。
附表一
六、建筑物依本要点申请免办理变更使用执照者,其申请应以户为单位或
已具有一小时防火时效之防火墙或防火门窗区划为使用范围,其面积
不得逾附表一所规定之使用面积及规模。
后面还有几条规定
不过看起来
AMAX当住宅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