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民法365条对于楼上流下来的漏水

楼主: wolf945 (狼传大会长)   2018-09-01 22:48:05
想请教各位!
我们家在今年的1月买了一间房子
位在大楼的8楼
但没有马上住进去,是在过了7个月后
才发现天花板的装潢和梁有水痕
疑似是从楼上住户的浴室流下来的
目前是还没有找抓漏的!
但想先请问民法356和365条,对于是楼上
或是隔壁邻居造成的漏水是可行的吗!
谢谢!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8-09-01 22:50:00
这两条是对卖家,不是对楼上楼上漏下来那种,只要他漏一天,你就可以要求他修缮一天这个不在民法瑕疵担保篇这在大楼管理条例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9-01 23:06:00
大楼 最好先找管委会的来看
楼主: wolf945 (狼传大会长)   2018-09-02 00:10:00
谢谢楼上二位!但我补充一点。如果抓漏后发现是前屋主装潢时钉破本楼层的水管或公管!这样就适用了吗?
作者: richard85 (@.@)   2018-09-02 00:24:00
漏水屋不论是否卖家造成的,都可依民法354向卖家请求瑕疵担保。看瑕疵程度可以主张民359减价,解约,如卖家有保证无漏水亦可依民360请求损害赔偿,但必须在民365瑕疵发见期间内主张。自交付后5年只能依债务不履行规定请求了(时效15年),但需举证卖家可归责。民356是瑕疵发现期间(自发现瑕疵或交付开始起算),民365是瑕疵担保权利行使期间(自有请求权开始起算)不过如果是现况交屋,或契约成立时买家已知瑕疵者,依民351不得请求瑕疵担保。如果你能举证漏水原因是卖家导致那更好,不但可以依民365二项不受时效限制,而且还可以依民227条债务不履行(可归责对方)准用给付迟延(民229)请求损害赔偿(民231),催告后解约(民254)。
作者: nikepuppy (nikepuppy)   2018-09-02 01:03:00
法条说明没有错。但现实情况是买家要能够证明这漏水是前就已经产生了。wolf大 您的情形可依ceca大建议用公寓大厦条例请楼上住户修缮其浴室,但您要有把握漏水来源是上方浴室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8-09-02 01:58:00
如果漏水是卖家造成,楼上没有修缮责任吧?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8-09-02 05:51:00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作者: richard85 (@.@)   2018-09-02 07:51:00
如果你房子是透过仲介买的,请他处理吧,仲介以居间为业有调查义务(民567,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26II),并通知卖家,如果卖家不理就催告(寄存证信),联系过程都留下资料,因为时间很重要,法官会先看时效有没有消灭。一般买家举证有瑕疵,在合理期限内法官会认定是瑕疵担保范畴,阐明请对照举证该瑕疵非担保范畴以兹抗辩。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9-02 10:45:00
喔喔 蛮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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