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参与社会住宅的小房东(只有一间房子,现在在当租屋族),
就我所知分享一下。
社会住宅有分 包租包管 和 代租代管,
前者房东需以租金市价8折租给政府的指定业者(以下简称代管业者),
租约一签3年,
期间不论有无出租,
代管业者都需给付租金给房东(就是由代管业者当二房东,房东不能挑房客),
对房东而言虽然租金收入减少,
但也少了空租的风险、以及仲介费的支出。
后者房东需以租金市价9折租给代管公司,
租约一签1年,
租赁媒合成功后业者才会支付租金给房东(房东可以挑房客)。
我的状况是租给认识的人,
刚好他的收入状况可以来租社会住宅(有分一般户和弱势户,一般户的家庭年收入门槛各
县市规定不一,以台南为例是97万,高雄好像是120万;弱势户可以额外获得政府补助租
金,最低好像可以用市价5折租到房子),
我算过我大概可以节税一万元,
所以我参加 代租代管 的方案。
参加社会住宅的优点:
1.房屋税可用自用税率
2.地价税可用自用税率
3.政府补助每年最多1万元修缮费用
4.政府补助租约公证费用每件3000元(以我的例子,就是不用付公证费用)
5.每月租金收入享10000元免税额,超出部分好像可扣除60%(%数有点忘了,但记得比一
般的43%还高)
6.房客有问题,有代管公司帮我处理,对搬到外县市不便管理的我是一大利多
7.租金收入不受影响(我本来要租3房2厅2卫15000含管理费,参加社会住宅租金9折但我
变成不含管理费,所以我实际收入还是一样的)
8.不用付仲介费
其他部份补充:
1.不用担心屋况维持:
代管公司来拍我房屋现况时十分仔细,
电器、水系都会打开使用看看有无问题且录影存证,
柜子是一“格”一格拍现况,
有提供的物品都会拍照存证,
他们说这样以后点交才不会有争议,
租约结束时可凭此要求房客依照原况归还。
2.不用担心遇到坏房客:
租约有公证,
所以如果遇到房客有状况(欠租之类的),
可以直接强制执行请房客搬离,
不用跑法院。
3.凶宅疑虑:
政府有提供居家安全险,
万一房子变成凶宅可以理赔损失。
(这部分我不是很了解相关讯息,好像只有参加包租包管才有提供保险补助)
以下图片是我去参加说明会时讲义里的一页,
给大家参考。
https://i.imgur.com/iiBJXyo.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