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分享财产交易所得税旧制合法节税方式

楼主: sb56 (三本五十六)   2018-07-18 23:45:39
以下例子请教一下我的认知是否有误?
1.房屋部分变成赔40万,则隔年申报所得税时可列报财产交易损失40万吗?
2.土地增值税:土地部分变成增值1300-700=600万,以600万计算土地增值税
或者仍以土地公告现值差额计算土地增值税?
感觉不是前者,不然应该很难省到钱
※ 引述《pipigy (榴琏)》之铭言:
: 2.当初购买时,土地与建物的交易价金是分开拆算。
: (白话说:跟建商买的一定都是建物一个价格土地一个价格)
: 如果再沿用一开始举例的案例,我如果一开始是跟建商买房屋买300万,土地买700万
: 总共1000万,现在我在卖的时候,合约书一样把价金拆开,也就是成交1300万(房屋260万
: ,土地1040万),那我要缴多少税呢?
: 房屋售价260万-房屋买价300万=-40万 我房屋是赔钱,即使我实际上赚250万,但我只
: 需要负担土地增值税,财产交易所得税不用付半毛钱,跟前面两种旧制算法有很大差异。
:
作者: Fujiwarano (???)   2018-07-19 08:00:00
损失政府不理你的 你去问国税局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8-07-19 09:53:00
原po的本意是,老屋因为没有资料,申报时可以自行填报,就故意房价做低的方式土增税是算买入跟买出的差额为税基,所以把土地价值做高,土增税自然便宜了另外买入价还要再加乘物价指数,故申报时要稍微算一下,不要申报出去后买入价>卖出价就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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