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申报列管!住宅单层隔6间或逾10床位 视为公众建物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2453395
https://i.imgur.com/VJiQtGj.jpg
隔间建材应使用不燃材料
〔记者徐义平/台北报导〕鉴于双北市租屋火灾事件频传,内政部4月底修法通过,一般
住宅单层隔间超过6间或设置超过10张床位,将变更原本建物使用类组,直接认定为“供
公众使用的建筑物”,变更后防火等各项性能必须提升到公众建物标准,包括隔间建材应
使用不燃材料、面积300平方公尺(约90.75坪)以上每2年定期申报、未达300平方公尺则
4年申报一次;若未遵照相关法规,可依“建筑法”开罚6万至30万元,严重时可以直接拆
除。
对此房产业者表示,这类型的租屋物件多数集中在都会区,尤其是双北市的老公寓,而且
多数是违法隔间;例如日前曾跃上媒体的月租5千元“阳台雅房”,若室内隔间超过6间,
可能因为没有足够逃生动线与空间,或者阳台通道已明显受阻,一旦遭到检举会立即列管
。
内政部修法 违者开罚或拆除
另外,单一楼层超过10张床位的租屋物件,多数位于热闹商圈,像是台北车站周边一坪大
的蚁居空间,也是这项法规的列管对象。
内政部营建署长吴欣修表示,这项规定其实是租屋物件的“防小专案”,如果单一楼层原
本只有隔3间房间,但是为了出租而隔成6间,势必会牺牲公共空间,甚至进一步压缩逃生
动线;因此为了避免憾事再次发生,已于4月底修改相关法规,让地方政府能够依法针对
这类租屋物件严格查核。
床位超过10张 蚁居屋也纳管
不过,吴欣修坦言,这类租屋物件若是藏在老旧公寓或是一般住宅大楼,外观上其实难以
分辨,多半还是要借由民众检举才能有效掌握;因此才会透过修法方式,将这类深藏在一
般住宅的出租物件,从H-2类组(非供公众使用的建筑物),变更为H-1类组(供特定人短
期住宿的场所),直接认定为供公众使用的建筑物。
内政部政务次长花敬群则指出,这次修改相关规定,的确是鉴于近期出租套房、雅房火灾
事件较多,为了让地方政府容易查核,因此修订相关法规,希望透过严格查核以减少类似
事件发生,也希望借此改善民间的租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