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般土地买卖时,
如果遇到邻居占用土地,
处理相关事务的手续费或官司诉讼等费用是哪一方负责呢?
小弟买了一块地准备自建。
在历经三次鉴界后确认了有不同两边邻居的围墙占用了一点点我方土地,
因为三次鉴界历时快三个月,(同一组人量三次地界就改了三次)
过程中仲介请我们汇款至履保帐户付清款项。
与邻居的占用协调也因为过户完成,
原本由原地主与邻居协调变成由我方找邻居调解。
这几天就要和邻居进行调解,
大致上处理应该会由我方负担拆去占用围墙并盖新的公用墙。
请教大家我能不能向原地主要求负担一部分的手续费用?
又或者调解不成,真的要打官司的费用或是损失可以向原地主求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