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今年8月时有申请内政部的自购住宅利息补贴方案
最近收到申请核准的公文
房屋是今年7月购买,9月过户
土地、建物的所有权人是我太太的名字
银行的贷款人是我本人,太太是连带保证人
住宅利息补贴方案的申请人也是我本人
(因为贷款人和利息补贴申请人要相同)
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利息补贴方案需要在土地、建物的所有权人也要有申请人(贷
款人)的名字
市府的业务负责人说,可以去法院申请公证夫妻财产共有
我是想用夫妻赠与的方式,过一点持分给我
有询问过所在地的地政所
要先到地方税务局办土增税、契税、印花税(需要2人身分证正反影本、2人印鉴章、土地
建物赠与契约书)
再去国税局办赠与免税申报(需要2人身分证正反影本、2人印章、土地建物移赠与契约书
、土增税影本、契税影本、印花税影本)
然后再到地政所办过户
请问如果我要自己跑夫妻赠与过户的流程,是照上述的流程吗?
另外因为契税是依照过户的比例计算,可以只过1/10000的持分给我就好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