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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设地变建地 争议无交集2017年12月23日苹果日报
中市府称还地于民 部分地主批二次伤害
【洪子恩╱台中报导】台中市政府近期进行“公设用地专案通盘检讨”,将各区未开辟的
公设保留地变更成建地,在若干地区引起争议,早年土地遭划分为道路、公共设施的地主
,认为此举等于二次伤害,市府则认为牺牲部分预定地,让设施、甚至公园能成真最实际
,目前双方对话如平行时空,没有交集。
因少子化、都市变迁、地价成长及国家财政困窘等因素,许多机关、文教、公园预定地的
实际开辟机会可能遥遥无期,台中市府在本次公设检讨草案中,将这些预定地变更为建地
“还地于民”,同时开辟部分公设为折衷方案,不过却让40年来等待预定地开发的地主与
居民,形成两样情。
辟2.83公顷公园
以南屯区枫树社区为例,开辟面积共31.01公顷,此次变更取消了14.62公顷的污水处理、
3.6公顷的机关、2.7公顷的文教预定地,住宅区建地则多了20.98公顷,尚未开辟的3.41
公顷公园,部分变换位置,并实际开辟2.83公顷。枫树脚文化协会执行长江凤英质疑对当
初受害的地主并不合理。
“应实践原计划”
江凤英指出,枫树社区30多年前从整片农地被划入细部计划,被划入住宅区的地主如民乐
透,但被划为道路、公设用地的土地,有的被贱价征收,没征收的只能放著,且不能贷款
,许多撑不过去的老地主早已陆续卖地,直至临终仍未释怀,“现在将公设变更为建地,
居民却浑然不知,难以接受,争取应将原计划实践。”
台中市都发局城乡计划科说,市府每年编列预算征收公设预定地,然经费有限,如征收1
块公园就要价超过千万元,进度缓慢,“最符合公平精神的是‘社区共同分担’开发,但
该时机已过,牺牲无需求预定地换取真正的设施,是最实际的方式,且短短几年就可完成
。”
都发局:合法合理
城乡计划科说,此次变更仍是草案,民众有意见务必向市府反映,都发局网站都有公告说
明会时间地点。这次公设变更都经过效益、人口、需求性等诸多参数评估,合法合理,对
地主也有交代。
都发局强调:“虽市府在部分公园、公设有过半持分,但市府不可参与建地分配,并无从
中获利,所持分的土地经分配后,皆作为实际公设。”
心得:写得有够隐晦看不懂。关键应该在第四段,[许多撑不过去的老地主早已陆续卖地
,直至临终仍未释怀,“现在将公设变更为建地,居民却浑然不知,难以接受,争取应将
原计划实践。”],因为撑不住卖掉,如果当初撑住的话,已经变成建地更值钱,是这样
吗?,不过,卖了就卖了,现在去争,还有着力点吗?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