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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梁珮绮台北13日电)台北市文资会今天指定俞大维故居为市定古蹟,并将提
报给文化部进行国定古蹟审议,不过,因涉及都更争议,建商后续将循法律途径,争取权
益,已发包的工程将中止。
前国防部长俞大维曾居住温州街22巷4号达28年,保存问题引发关注,台北市文化资产审
议委员会今天上午9时30分召开第99次会议,审议俞大维故居文资身分等案。
审议案讨论近3小时,包括陈情人、提报人、台大代表、建商代表、住户代表等人登记发
言,台大由副总务长徐炳义为代表,强烈表达台大依民国95年文资会决议进行老旧宿舍更
新,若要指定为市定古蹟,希望文化局、文化部每年能挹注足额维管经费,并补助台大34
户宿舍兴建经费。
都更户代表陈先生在会中表示,当初建商与其谈都更时,再三确认一切合法,也相信市府
的公权力,没想到都更案动工后,却突然大转弯,而在谈都更的10年来,从来没有人提报
此处为俞大维故居,他也为此背上30年贷款,与妻子夜夜失眠,痛诉亏损谁来赔偿?
都发局长林洲民则在会中建议,技术上可将俞大维故居移转90度,既可保留俞大维故居,
都更案也可顺利进行,此案将为台北市都更与古蹟保存双赢的经典案例。委员米复国、李
干朗、李斌、王惠君皆赞成,李干朗说,俞大维故居属日式宿舍,若要整修须拆掉重组,
且具备文化价值的建物移动也有前例,如大稻埕教会移动8公尺。
文化局副局长田玮说,依文资法第36条规定,古蹟不得迁移或拆除,但因国防安全、重大
公共安全或国家重大建设,由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提出保护计画,经中央主管机关召开
审议会审议并核定者,不在此限。强调古蹟并非完全不能移动。
至于要给予俞大维故居何种身分,各委员意见不一,有委员认为此案价值在于无形的历史
文化资产,指定为历史建筑较恰当;有委员认为应列市定古蹟,因历建无法往上提报中央
审议为国定古蹟。
最终以投票形式决定身分,16名有投票权委员中,有11位同意、5位不同意,达2/3通过门
槛,指定俞大维故居为市定古蹟,并将提报文化部进行国定古蹟审议。
田玮会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若古蹟要迁移,必须提报相关计画给中央主管机关,由中
央主管机关审议。他说,台大的主管机关为教育部,文化局会先拟好一份迁移相关草案,
再考虑送教育部或文化部进行后续审议。
建商桓亿建设董事长陈志瑶会后接受媒体访问表示,一切依法行事,都更案谈了10年,工
程已发包、住户也都搬离,如今必须中止;他也抱怨,文化局先射箭再画靶,而文资委员
今天审议时也已有既定想法,后续与律师讨论后,再循法律途径,争取该有的权益。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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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政府不是说要推动都更吗?台北市政府这下要赔大了,帮建商,原住户,台北市政
府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