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下订后尚未签约,但建商反悔

楼主: vvssinn (雪糕)   2017-11-10 22:57:24
我以我了解的法条来回复,如有错欢迎打脸。
依消保法第 11-1条,签订定型化契约前,消费者需要有30日以内的审阅期后才能正式签约,这也是为什么去买预售屋只能签预约单不能签约的原因。
那付订金签房屋预约单代表什么意思呢?代表我建商跟你说好,我口头愿意以xx价格卖你
,并保留房屋不卖别人,给你5-7天的契约审阅期,你买方看看契约有没有问题,我们再来签约,这样才合法。
问题来了,那这5-7天审阅期如果有人反悔怎么办?有人会说依民法248条,付订金代表契约订金,契约成立不能退,好像有道理?
那么这订金代表什么意思呢?既然契约还没审阅完(有些建商在红单还会写此价格尚可变更),那么就不是双方完全合意,何来付订金等于订立契约之说?
我个人解读这订金只代表:我建商保留房屋不出售,你回去看看契约,过5-7天我们再来签契约的意思。
所以这订金不是契约订金,而叫保留订金。
所以,期间任一方反悔都是可以的,针对买方,你所能要求的就是:啊你不是要保留房屋
要卖我怎么又卖别人,要赔偿我的损失。或是我10万压你这边害我没办法买其他房子你要负责。或是你当初说xx万要卖又反悔,你这样是欺骗,你这样我要告诉媒体欺骗消费者。
用以上方式去灰,民事就是这样,法条归法条,协商归协商,只要有一方愿意让步,法条是什么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楼主: vvssinn (雪糕)   2017-11-10 23:01:00
手机编辑格式乱请见谅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11-10 23:03:00
我上篇推文有提到,他已经给付订金10万,后面又付了价金110万,所以这部分很有机会可以视为契约已成立。跟单纯的只付订金赔双倍不同。所以他至少赚10万,上法院有机会拿15%的75万,喔对了,还有每日万分之二的利息。所以千万不要让建商现在把钱汇回来。
楼主: vvssinn (雪糕)   2017-11-10 23:05:00
重点是没签约契约如何成立,单方汇款不能代表什么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11-10 23:05:00
重点是原波想要买下这房子,所以用这出发点去逼迫建商完成契约,才是对他的最大利益。
楼主: vvssinn (雪糕)   2017-11-10 23:06:00
汇款跟签订契约没有关系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11-10 23:08:00
民法,口头契约可以成立,原波手上有订金契约佐证加上汇款纪录,所以很有的吵。所以我说最少10万,最多75万。
楼主: vvssinn (雪糕)   2017-11-10 23:10:00
没错,很有的吵,这建商应该是小建商,一般红单都会写保留价格变更的权利。但我还是认为口头契约成立有争议,因为有给审阅期。这是消保法为了保护消费者所设的门槛。反过来审阅期间消费者要反悔也是成立的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11-10 23:16:00
保护消费者,而不是保护建商,我是没听过商家用这条款啦。目标很明确,用这个说法告诉建商我认为契约已成立,你就是500万卖我,不然上法院我会主张你要赔我75万。
楼主: vvssinn (雪糕)   2017-11-10 23:24:00
嗯,红单没有写价格可以变更,建商的确理由薄弱,先主张契约成立也是对的。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11-10 23:27:00
谈判就是这样啊,喊啪拉拳,互相攻防,不要被牵着鼻子走建商怕了,我们就可以恭喜原波买到心目中好房囉!
楼主: vvssinn (雪糕)   2017-11-10 23:31:00
受教了,我好像太执著于法条,忘了争取最大利益谈判才是重点。
作者: behappy0422 (学习独立)   2017-11-10 23:32:00
https://i.imgur.com/HKtZb6s.jpg建商有给汇款单,也有写汇款金额(红框)像这样可以视为建商其实已同意预约单的价格吗?
楼主: vvssinn (雪糕)   2017-11-10 23:37:00
给原po:以红单、汇款单及汇款证明等去主张契约已成立,建商给你汇款单代表他已经认同这数字卖你,你契约范本看过没问题才汇出的代表同意了,建商要嘛签约要嘛就依契约赔违约金。以争取最大化利益方式去主张,建商目前是什么不利的。先不要管我内文说的法条,这样只会绑手绑脚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11-10 23:46:00
是的,谈判时先软一点,说你真的很喜欢这房子,希望他能卖你,如果对方很硬,就认真跟他主张你认为契约已成立,要求对方依约交屋。对方不从,在暗示他上法院可能会判15%违约金。若真的破裂,立刻去调解,不成,立刻递状,主张依约赔付违约金。因为你的目标就是买房,买不成,就要想办法拿到最多补偿,不要随便被5-10万打发了。
作者: behappy0422 (学习独立)   2017-11-10 23:48:00
好的!!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11-10 23:49:00
然后以付价金要不要让对方汇回,你要自己判断,不汇回,可以赚利息一天240元,但是要小心对方跑路。若真的是小型一案建商,在他把不动产出清前,要把钱拿回来,否则弄巧成拙会拿回一张债权废纸。
楼主: vvssinn (雪糕)   2017-11-10 23:52:00
谈判不成还是让他汇回吧,不需要拿钱去赌啦赔偿金还是可以另外谈的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11-10 23:58:00
那录音中要讲清楚,汇回不代表同意解约,仍会依契约求偿。然后我建议是调解不成后再汇回。调解还有转机。汇回了,这房子就真的无缘了。
楼主: vvssinn (雪糕)   2017-11-10 23:59:00
推楼上
作者: behappy0422 (学习独立)   2017-11-11 00:02:00
是在地建商,这五年申请了17张建照
作者: a001ou (肉虫)   2017-11-11 00:31:00
我也觉得单方汇款这边会有争议,在法院上有的攻防,但10万这部分应该没有争议,所以恭喜首po赚10万
楼主: vvssinn (雪糕)   2017-11-11 00:59:00
原Po目前是很有利的,因为建商有给汇款单也汇了
作者: wu7477   2017-11-11 01:20:00
审阅期是为让消费者能充分了解契约内容,买方可在审阅期内,就内容条款和业者进行讨论单纯不想买不想卖应该没收或加倍反还订金定型化契约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为有利消费者解释应该是建商需举证意思表示错误部分
作者: Levitate (daydreaming)   2017-11-11 0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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