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2017-10-30 10:02:09依照目前的法律规范
部份公设 是可以买卖的
最简单的 就是车位 大车位 就是比小车位贵
再来就是露台
未来 机房公设 不可以卖?
(目前是管委会可租给民间网络公司)
法定避难空间 可不可卖?
消防水池可不可以卖?
如果比照车位的方式
没有什么理由 法定避难空间 消防水池
建商不能卖给 特定人经营
就法规来说
符合避难空间 符合消防用水规定即可 不是吗?
而当大厅公设 已经被建商卖给店面户 约定可经营餐厅时
没有大厅产权的 住户凭什么主张 不能让外人进入?
(台中nova 那栋大楼的门听 租给便利商店使用中)
公设不买,真的有利住户?
反正 M化的社会
穷人的房子 就是建商把公设利益最大化
富人的房子 该有的公设 绝对少不了
穷人对于大厅租给便利商店 一定觉得又划算又方便
只是本来有登记 租金管委会收搞不好管理费可减免
现在不登记 变成建商卖给一楼店面,这笔收入让建商赚
这样房价可以变低吗? 应该会吧!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11:00公设改实坪就没有产权买卖 是要卖什么?丢脸也不是这样搞 你可以当管委来推就不一样囉没产权但维护以及使用权还是管委会好吗?
看车位如何处理 车位如果可以买卖 那公设理论上相同结论是要看法规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14:00车位变公设? 这什么魔术
不过 一般来说房租收入是属于管委会的(日文称管理组合)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15:00出租 “全管委会同意” 没人强制你阿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16:00哦哦 原来是法定喔 那改掉应该很容易
你法定车位难道没花钱买吗? XD 把你的产权改掉谈何容易?露台户私人露台目前处理方式是约定专用 20年前可登记产权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18:00疴 你有产权就附属于权状 专用 有啥问题?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19:00所以避难空间和消防水池买卖 才是假议题好吗
黑205你主张公设不登记 那公设车位要怎么登记产权? XD如果说车位例外的话 机房要不要例外? XD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20:00车位划分出来啊 到底在执著什么?机房你专用?? 有点逻辑好吗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22:00所以呢? 想表达?
"丢脸也不是这样搞"... XD 这句话形容你自己刚刚好 XD
作者:
kevinhon (kevin)
2017-10-30 10:22:00不管啦,什么公设要卖钱就是无良
室内机房是该户专用的 "有点逻辑好吗"? 这句回送给你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23:00现在丢脸的不是找一堆特例的反对者吗 呵呵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24:00因为一般车位都附属产权专用 有啥问题?
主张公设不登记 但是公设车位要登记喔!!! <-这不就特例?
作者:
leoth (小猫)
2017-10-30 10:25:00咦!?这个话题又要引起热烈讨论争吵吗?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26:00所以实坪后让回归正常登记与产权划分清楚
回归正常 但是什么叫正常 黑205说了算这样?? XD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29:00噗 变成我说的算了 怎么不说特例都你找的麻烦都你找的
"车位划分出来啊 到底在执著什么?" <-谁说的???
自己讲的就叫正常 别人讲的就叫特例 比习大大还有权威呢!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30:00因为你对这有疑问 我亲切提供一个解决办法 然后?解决办法有很多的问题 还是问题? 为反而反?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32:00反正前面讨论出结果和解法 还是也不看 跟某反同一样 呵呵
"车位变公设? 这什么魔术" 连车位很多属公设都不知道也好意思说什么"亲切提供一个解决办法" 笑死没常识拜托少乱呛 套句你的话"丢脸也不是这样搞"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34:00所以? 这么诡异的划定还不该改吗?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35:00真的 车位使用权和电梯这种大家都可搭的都竟然都一样划分 真棒
作者:
l79cm (欧亚美跌 义股优)
2017-10-30 10:36:00小黑上次都说管理费依坪数缴不合理问他何为合理会跳针
车位在日本是全部属于公设的 有人一定不知道 XDDDD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37:00明明早说了 使用权力相等 有疑问吗= =所以想表达 我们只能照日本100%?还是对于制度本该因地制宜?
"车位使用权和电梯竟然都一样划 真棒" <==哇哈哈 XDDD"对于制度本该因地制宜" 现行制度不就因地制宜吗? XDD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40:00疴…… 虚坪这么诡异 算宜?全世界实坪制都完全一样?
全世界制度都不一样 你先讲清楚你要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吧XD根本就不是"全世界都实坪制"日本其实就有虚坪 只是坊间网络无知写手不知道而已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7-10-30 10:44:00前面讨论不少了 可以自己蒐唷:)
前面讨论了不少 可是有人懒得搜 才会说出:"车位变公设? 这什么魔术" 这句好笑的话
作者:
leoth (小猫)
2017-10-30 10:50:00总体而言,这篇的结论是想表达穷人买不起含公设的房子吗?才会有要买房子不买公设,对吗?
你买独栋透天也没有公设啊 果然穷人 XD大车位的问题我想过虑了 同样面积 绝对是割成2车位收更多而且单独看车位的价格 其实不值得让你挖更大的地下室以前是因为有停奖容积 现在没有停奖了 都嘛用完筏式基础的体积就算了
作者:
QQeevv (qq)
2017-10-30 11:00:00雨遮不计价->公设不计价->主建物不计价再来建商主打买房送老婆
作者:
leoth (小猫)
2017-10-30 11:02:00推楼上,赞
作者:
gunya (拎北爱说拎北你管拎北)
2017-10-30 11:04:00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看完你就不会有这些疑问
乳酸菌的思维:管你实不实 以后就是买车裤送主建物!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7-10-30 19:17:00兄弟修法可不会只修一条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