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小弟于7月时透过仲介公司完成买房和交屋,买的是完工3年多的大楼,
8月底装潢进场做保护时发现马桶底座有裂痕+有些微漏水之状况,
另外冷气师傅做排水测试时回报几个房间排水不顺,未来可能会有问题。
于是回报房仲和前屋主想问是否能求偿。
马桶部分状况是请建商派人判断后认为该换,
但前屋主说这部分为折旧率高的附属品,且当初现况交屋时无要求,此部分不为其责任
房仲则是说无法证明此瑕疵为交屋前之瑕疵,所以大概不行
冷气排水部分也是有请建商派人看,但建商测试认为是OK的,
但请房仲找的另一冷气师傅查看则是说管线有不正常压力,建议改排水。
由于后来询问发现其他楼层漏水之住户不少(4~5户有此状况)
且也是漏水拆装潢持续找建商处理但都没成功改善过,
这边决定依照冷气师傅建议洗洞改排水到阳台等地方。
这部分前屋主亦不愿赔偿,房仲则是说若协助调解不成可帮忙写存证信函。
这边最后是马桶7千+所有房间改冷气排水1万4(装潢拆和装另计)这样,
虽然跟房子比起来是小钱但对此状况不是很满意...
因为若得知冷气排水有这么多住户有问题,
则当初可能议价空间好一点或根本不会买,
也无法知道前屋主或房仲是否有刻意隐瞒...
想请教在这状况中建商、前屋主、房仲各自的责任是到哪里 ?
而法律保障我的权益有哪些或者我能做什么 ?
若当初要避免这种状况我该做什么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