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的大大好
先前看了一间房子但太快决定
下斡旋2万(出价488万)
出价后2天房仲想约我去公司
说要跟屋主谈
我告知我的出价就是斡旋单上写的
房仲告知我:见面谈比较有诚意
当天晚上我打电话给房仲取消出价
请他联络卖方
他告知我 卖方是由另一位开发联络
目前开发的手机都转语音信箱
但第3天早上房仲就打来告知我
卖方已经签收我的斡旋2万元
我取消的隔天就告知卖方同意我的出价了...!!不会太扯?
房仲说如果不签约买房
除了无法退斡旋2万元,还需要付房仲一笔服务费
但是越想越不对,以下几点请益各位:
1.我第2天晚上已经取消斡旋,是房仲自己联络不上开发,为何卖方签收斡旋不退
2.如果无法取回斡旋2万元,"付房仲服务费"是必须的吗?
是有点想请房仲提出卖方签收斡旋的证明(看签收日期)
虽然是我自己太快决定下斡旋,但是我也在房仲回报前取消了
以上再请各位给我一些方向了>"< 谢谢!
补充:
房仲表示斡旋书上的条款有写到:
议价有效期间内若卖方接受买方承购价格,买方同意买卖契约即已成立生效
还有一条
买方承诺应于买卖契约成立时,给付买卖成交总价格百分之二之服务报酬予受托人
所以他已经帮我谈到这个价格,就应该付服务费
刚刚打电话问房仲
他表示卖方是在我打电话取消出价前签收的
签收单上有写时间(有可能是房仲后来自己补的?)
那像这样的话是不是就无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