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地政3法再翻修 推动实价零时差

楼主: young23 (复原)   2017-06-11 07: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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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2017-06-11
〔记者徐义平/台北报导〕为实价登录量身打造的“地政三法”上路已超过五年,近期内
政部研拟提出新改革,修正内容包括买卖房地产移转登记时要一并进行实价登录、预售屋
买卖签约成立后三十天内必须实价登录以及针对价格、面积登录不实者加重罚锾等三大方
向进行,另申报权利人由地政士或代书改为买卖双方;目前全案已送至内政部法规会,预
计年底前要报行政院,拼最快明年上路。
内政部研拟新“地政三法”,修正内容包括预售屋买卖签约成立后三十天内必须实价登录
以及针对价格、面积登录不实者加重罚锾等三大方向进行(资料照)
内政部地政司副司长施明赐表示,现行实价登录规定是移转后三十日内要申报,一来部分
民众会忘了申报而遭到罚锾,二来是无法即时反映市况,因此近两年与地政士公会达成共
识,朝向移转登记时并同实价登录,不但避免忘了申报而遭罚,更可缩短三十天的作业时
间,更能即时反映房市现况。
全国地政士公会名誉理事长王进祥表示,房地产交易本来就很复杂,就算再怎么讲求个资
与隐私,也必须详尽载实房产交易的讯息,相当支持实价登录全面透明;现行台湾实价登
录距离完全透明还有一段差距,尤其是备注栏只限定一五○字以内,更是可笑作法,详尽
描述交易内容才是根本之道。
登录不实受罚 扩及买卖双方
他说,这次修法内容与内政部已沟通相当长一段时间,尤其是实价登录规范的申报权利人
回归买卖双方,将有助于“假买卖”的实价登录事件减少,且一旦责任回归落在买卖双方
,未来就算是屋主自租案件,也会一并要进行实价登录,将有助于实价政策走向更加透明

他指出,此次修法方向以预售屋登录与屋主自租影响层面较大,过往预售屋是采取建商与
代销之间签订契约结束才需要实价登录,期间存在二到三年的空窗期,且预售期间一户可
能转售多次,究竟要登录哪个价格,也只有建商清楚;未来内政部修法方向将朝向预售屋
买卖契约签订三十天内,买卖双方必须进行实价登录,此举除可进一步让实价透明,也有
助于获利产生的所得税更加容易掌握。
预售屋冲击大 将助涨也助跌
对于地政三法大幅朝向透明化迈进,政治大学特聘教授张金鹗指出,对于修法进度乐观其
成,尤其是预售屋必须等建商与代销契约终止才需实价登录最令人诟病,若修法过程能够
不打折,将对建商造成相当压力。
建商担忧,目前房市处于盘整阶段,预售屋的成交价格最能显示建商对于未来房市景气态
度,加上缩短登录时间,可以即时更新最新市况,预期实价登录“助跌”效果将更明显,
但反之也会助涨。
连结: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09605
其他:不知道各位怎么看,
个人认为把价格归责于买卖双方,将促使民众较不敢高报成交价格
另外预售屋买卖契约签订三十天内就得实价登录,希望可以不打折过关
张金鹗赞成的政策我也是乐观其成!
作者: qwert1122 (松板就是强)   2017-06-11 08:12:00
这样代销公司不能再骗热销9成了 要怎么办
作者: leoth (小猫)   2017-06-11 08:15:00
就骗热销9成5啊
作者: wei5566   2017-06-11 08:22:00
2楼很好笑 哈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7-06-11 08:31:00
以前有讨论过 申报权利人归买卖双方 是代书不想担责任
楼主: young23 (复原)   2017-06-11 08:36:00
是的,代书为不想担的责任买方也不会想担,应能防高报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7-06-11 08:46:00
这责任是很艰难拉 至于回归买卖方就能防高报 我就不知道
作者: mantislin (mantis)   2017-06-11 08:48:00
只要建商会跳脚的就是好的修法,目前仍无条文供参,乐观其成
作者: hc23 (饿)   2017-06-11 08:53:00
再拖拖看嘛 XD
作者: skj0225 (KJ)   2017-06-11 09:46:00
很不方便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06-11 09:52:00
越透明越好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7-06-11 09:54:00
赞 支持 不要充斥话术跟谎言 很没效率
作者: agnme2 (基督是我满足)   2017-06-11 09:59:00
作者: fytnship (<( ̄︶ ̄)>)   2017-06-11 10:00:00
作者: for3   2017-06-11 10:03:00
安啦!立委政客都有大笔房产 这修正一定是助涨房价的啦! XD
作者: este1a (曾几何时臭机八)   2017-06-11 10:06:00
人头无感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7-06-11 10:13:00
好啦 我再来分析一下 以前要报假的 买卖/代书三方都要乔好然后代书要负责 有时还申报不实被罚钱 这法过了以后 代书就没事了 就买卖双方乔好就好 买方当然想高报 卖方也没税义务 能配合就尽量配合 然后数字就越报越高 XD而且只有当事双方乔 要乔也好乔很多 被抓包证据也少很多
作者: fytnship (<( ̄︶ ̄)>)   2017-06-11 10:58:00
照楼上说法 实价打个5.6折也只是回到成交的数字而以还只用7折以上成交的根本是被人当盘子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7-06-11 11:05:00
依照乡民法规定 屋主一律只能卖实价登陆最低价打6折,不然要被比鞭 刑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7-06-11 11:06:00
你好像没看懂我的意思 那你觉得 法这样改 实价登录会更有公信力 还是更没公信力 还是都没关 代书赚钱就好?
作者: Basabe (One Day)   2017-06-11 11:13:00
除了买卖方专业投客外 一般人没那么闲去作假登录万一买卖有纠纷被捅出来 两边一样都有刑责少数异常案例就跟现在一样忽略不看就好我觉得30天还是太久 3天差不多 政府机关效率到底是有多差
作者: Angoboy (Ango)   2017-06-11 11:20:00
我也觉得30天太久,到地政去登记移转,承办人Key IN资料不就上传了吗? 如果硬要层曾把关,普通件公文最多5天而已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7-06-11 11:21:00
说的很好 大家都是善良老百姓 绝不会为了区区几百万价差
作者: Angoboy (Ango)   2017-06-11 11:21:00
30天是在搞什么碗糕,要查不实申报,事后再慢慢查就好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7-06-11 11:23:00
作假资料 随便怀疑别人才是小人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06-11 11:26:00
除了建商第一手卖 后面的交易作假没什么诱因你卖一间房子 登陆高 让自己多缴税干嘛买方登陆得低也是让自己以后卖出要多缴税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你可以做假资料阿,如果很确信另一方不会桶你的话XDD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7-06-11 11:29:00
进立法院再说,还早呢…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应该加一个优惠条款,如果你诚实报,抓到对方假报,你可以减免几年的房屋税之类,哈哈哈
作者: petshopboys (果子狸之主)   2017-06-11 11:55:00
配合银行查金流不就知道真实买价了吗 除非全现金买房禁止现金买房顺便防制洗钱 所有买房金流都从银行支付
作者: crown518 (布莱恩)   2017-06-11 11:58:00
加税的方向,前瞻建设的资金来源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7-06-11 12:11:00
代书就把交易金额填在表格上 就这么艰难了 让买卖方自己填你说呢?!
作者: reuao1110 (念)   2017-06-11 12:15:00
登录不实或未登录者判死刑啦~ 拜托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众生 引渡使者)   2017-06-11 15:10:00
代书费连登记赚不到两万,要负担刑责谁想?没设定搞不好连12k都没有....仲介随便0.5%就打死代书费了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7-06-11 15:30:00
银行代书房仲这三方的勾结没有处理,一样烂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2017-06-11 17:48:00
仲介抽那么高才是该改革地方
作者: Basabe (One Day)   2017-06-11 18:15:00
这跟加税有什么关系???
作者: chanel1259 (kimkim)   2017-06-12 03:52:00
仲介趴数是仲介龙头当初提倡修法制定的,以前是红包
作者: KYOLONG ( 给人一次机会)   2017-06-12 08:45:00
餐厅服务费10趴怎不改革?更何况服务费还不是服务生的薪水==!
作者: beeboy (beeboy)   2017-06-14 12:06:00
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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