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各直辖市、县市的地价税全面大幅上涨,以致民怨四起。地价税上涨的主因在于去年
适逢重新规定地价,且调幅可观。县市合并为直辖市者,两个辖区的土地应合并课税,而
大幅增税的只是为数甚少的大地主;并非造成全面加税的原因。
然而,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却即将于明天(四月六日)讨论增订平均地权条例第十八条第二
项规定,因行政区域调整或县市合并,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得视都市发展情况,依调整
前之区域或合并前各该直辖市或县(市)土地、或依辖内区域发展情形,分别计算其地价
税的累进起点。显见蓝绿立法委员均犯了顾此失彼的错误!
县市合并为直辖市之后,其地价税累进起点,将因城(市)乡(县)合并计算结果,而低
于合并前市辖区的起算点,但高于县辖区的起算点。以致前者原来适用低税率的土地,必
须改用高税率课税;反之,后者原来适用高税率的,改用低税率。另外,合并计算县市辖
区内全部土地而必须适用高税率的大地主,但这样的大地主毕竟少之又少。
如果按照蓝绿立法委员的提案,回复原来的县市辖区分别计算,明显有利于大地主的减税
,但为数更多的小地主因县市合并后的减税机会,却反而被剥夺了!
看起来 地主的声音 立委们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