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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台北市长安西路的都更案,尚有一位张姓屋主未同意都更,实施者欣伟杰建设公司偷
拆,导致该房屋况“摇摇欲坠”;北市都更处今天进行第2次都更审议会,不同意户张先
生主张“恢复原状”,并质疑审议会主席、都发局长林洲民用字不宜,现场火药味浓厚;
最后审议会决议,该建物已有公安疑虑,不同意户明天之内将屋内财产搬离,北市府会要
求该建筑物及早拆除。
长安西路的都更案争议,造成张姓屋主位在4楼的房屋“摇摇欲坠”,欣伟杰于倾斜建屋
将施作临时支撑,北市都更处今天进行第2次都更审议会,出席同意户表示,大家只想要
搬回新家,希望政府不能纵容不同意户,“变成会吵会闹就会有糖吃的错误示范”;当地
里长批评,房屋倾斜让当地居民心惊胆跳,希望北市府尽速拆除。
不同意户张先生委任律师蔡志扬表示,目前已提出刑事、民事诉讼,并申请证据保全,希
望至少等保全证据鉴定有一个结果,再将房屋拆除;不同意户张先生称,房屋倾斜是欣伟
杰偷拆所致,不是他造成的,他拥有房屋的合法产权,为何建商想拆就拆?他的诉求就是
恢复房屋原貌。
张先生更拿出去年建商强拆新北市三重林家的例子,批评北市府在这次强拆事件中,仅开
罚建商9万元,“难道北市府跟新北市政府,两个不同国家?做法差距这么大?北市府是
在阿拉伯国家?”;他更批评林洲民,表示之前现勘时,林洲民竟要求警察局大同分局监
视他,“我会进去偷我东西吗?这是人民公仆讲的话?”
林洲民听闻后于现场严正回应,强调“每一个人要说真话”,他代表北市府表示,新北市
也是罚9万,北市府罚9万的是引用建筑法,最后新北市开罚的59万,其中有50万是法院裁
罚,且新北市没有核发拆照,是因为那是违建,违建当然无法发拆照。
林洲民更强调,检察官笔录跟公文,“监视2个字,是保障住户内的财产”,所以在当事
人同意之外,不得有其他人可以进入屋内,“这就是我说监视的意思”。
现场委员多数认为,北市府依法核发拆照,但实施者应该要善尽沟通,欣伟杰是该谴责,
至于该如何谴责?既然不同意户已提出刑事、民事诉讼,就交由法院审理,且该屋确实有
公安疑虑,应该尽速想办法。
最后审议会主席、都发局长林洲民结论,关于权利变换价值,实施者、不同意户再协调,
另外,该建物已有公安疑虑,不同意户明天之内将屋内财产搬离,北市府会要求该建筑物
及早拆除。
会后张先生受访时强调不会搬离物品,因为他主张房屋要恢复原状;蔡志扬则说,他们还
是希望保全证据鉴定有结果后,北市府再进行拆除,如果北市府依旧执行,不排除向北市
府提告烟灭证据之类的。
连结:https://udn.com/news/story/3/2353780
心得:养出这种专业的都更户 不知道作为屋主老东家的信义房屋会怎么想 好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