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多空前辈好
小弟最近与女友有置产打算(情侣购屋)
目前有先付订一间我们双方都满意的物件,所以开始思考后续登记的问题
我们背景是这样:
小弟近三年皆在国外工作,因属于当地雇用,故台湾无所谓的扣缴。
所以房子设定登记女方并由女方来申贷
而购屋的头期款约300~400万由我来支付,约占总价1/3
日后贷款由我们一人一半,出资比例大概就我2/3,女方1/3
想请教的问题是
1.由于目前我们尚未结婚,这头期款部分因房子是登记女方
是否会有赠与税的问题(有朋友说拿现金去付可以规避?)
2.如果在婚前可以设定共同持有或是按出资比例持有房子吗?
(讲白点就是怕日后有个意外要怎么保住头期款)
后记:
小弟身为版上潜水鲁空,近一年观察桃园房市确实跌价微有感
但买房对于我来说抄底实在太难也太累,所以在物件采光、楼层、格局都满意的情况下
还是撩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