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sca (hi)》之铭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3/2319223
: 屋主不愿都更 怒批建商拆屋 建商:有拆除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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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3-03 19:23联合报 记者庄琇闵╱即时报导
: 北市长安西路177巷一处都更案,都更范围内的不同意户张姓屋主不满上午与建商相约在
: 都更处协商,中午回家却发现房子已被建商弄垮,痛批建商恶意欺骗他外出,却趁机拆屋
: 。他已委托律师到警局报案,将控告建商毁损,公共危险、无故侵入住宅,并将要求财产
: 损害赔偿。
: 都更处总工程司张立立表示,实施者欣伟杰建设领有拆除执照,但更新范围内尚有一户位
: 于4楼住户不同意,地主屡陈情实施者拆除其周边房屋,影响居住安全。市府也多次责请
: 实施者应与不同意户进行沟通协调,都更处也基于协助双方沟通协调立场,同意双方今日
: 上午10时在都更处沟通,对于同一时间下房屋被实施者拆除一事,市府并不知情。
: 建管处正工程司洪德豪表示,实施者领有拆除执照,在拆除范围内拆屋并未违反建筑法。
: 至于未取得屋主同意即拆屋,侵害屋主财产损失部分,则属双方的私权。
: 欣伟杰董事长郑可熙表示,该案已经过7年多整合,26户住户只有张姓屋主不同意,双方
: 历经80多次协调,都更争议协调委员会认定房屋权利变换价值为2300万,公司愿意提高到
: 3000万,但张姓屋主却开口要求1亿元,双方差距过大协商破裂。
: 郑可熙说,公司已将工地发包给营造商拆除周边房屋,今天是因进行工程时不慎损及张先
: 生家的房屋结构,导致房屋垮下。但他强调,张姓屋主的权益仍存在,公司会给予合理赔
: 偿,如对方诉求差距过大,则循由法律途径解决。
这部份一直觉得很耐人寻味 在全住户还没有签同意书之前 就先拆掉其他同意户的
楼层 到底是同意户心脏够大颗 肯等七年的时间 甚至更久的时候 还是建商艺高
人胆大 笃定一定都更成功? 一直协调到全部住户同意再拆很困难吗? 如果这种方式
能认同 以后也不用等该地区住户同意啦 直接在住宅两侧挖深 20公尺的深沟 灌满水
这样看房屋会不会自然倒塌不就成了? (这可是有实际案例上过新闻的喔)
现在到底是都更再玩人 还是人再玩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