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首购族选修-车位浅谈

楼主: overshot (信义小鲁)   2017-02-23 20:03:42
上个月刚好收到板友来信询问车位问题
解答了之后征求对方同意
想说说不定也会有人有类似问题
所以公开信件的同时也顺便聊聊车位这个的东西~~
Q:
您好~不好意思打扰了 因为常在板上看见您的发文
所以想请教您问题!!
我们家有一栋透天,门口不远处有画停车格,但是因为是在山上
所以每户也都没有登记什么的,就直觉前面就是自己的位子
各自就摆东西占住位置
但在去年我们车卖掉后位置就被别人停了
邻居也说你们要去跟占位的人说请他离开
不然你们以后会不好卖房
而现在我们想把房子处理掉 请问我们要如何主张我们的权益
或是直接卖给买方即可?包含车位这样?
麻烦您了 这件事困恼我们很久
再请你帮忙了!感谢!
在看答案之前我们可以先来简单了解一下车位的产权
车位的产权有三种:[法定]、[奖励]、[增设]
(法源就不特别提了,对我们一般人不太有意义我觉得啦~)
(80年法规有修,但怕讲太复杂大家搞混,所以以下仅适用80年后完成的建筑)
法定:
按建物本身楼地板面积所“最少应设立的车位”
这种车位一定会存在于公设里面
而法定停车位一般最常遇到的状况是这样:
1.公设均摊于全体住户:
a.住户规约明定:(抽签、轮流、排队等)
b.根本没规定:先占先赢
c.不能卖,因为是大家的
2.公设均摊于部分住户:
a.只有该住户持有车位
b.可独卖,但只能卖给社区住户
增设:
除了法定停车位之外,建商用多的空间所自行增设的车位。
这种车位有两种登记方式:
1.有独立权状
a.只有该住户持有车位
b.可独卖,卖给谁都可以
2.公设均摊于部分住户
a.只有该住户持有车位
b.可独卖,但只能卖给社区住户
奖励:
因为都市发展造成周边停车位日益不足
所以政府奖励建商增设停车位以供公众使用,借此建商可以多得到楼地板面积。
;这种车位跟增设一样有两种登记方式
1.有独立权状
a.只有该住户持有车位
b.可独卖,卖给谁都可以
2.公设均摊于部分住户
a.只有该住户持有车位
b.可独卖,但只能卖给社区住户
表格整里:
http://i.imgur.com/h7208zv.jpg
总结:
回到一开始版友问的问题
首先,这个车位没有独立的权状
再来就是要去看看这个车位所属的公设是不是大家都有持分
举例来说,社区假设有100户,车位只有30个
状况1
车位共有部分的持分若是大家都有的,那没得搞了
因为不能主张权力,社区又没规定的状况下,就真的是先抢先赢
这时如果你和买方说这是你的车位
那之后一定会有纠纷。
状况2
车位的那个公设持分范围是1/30(或分母更少)的话
那代表妳拥有那30个车位中的其中的一个
如果有编号有分管协议的话,那就有固定车位位置
最差最差就是有位子可是不固定
(要看规约怎弄)
题外话
蛮多客户都在问是车位是什么种类有没有差
老实说...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基本上没差囧
要注意的就是不要有些屋主车位是轮抽
他刚好有抽到,结果在卖的时候跟你说这是他的车位
或是车位不固定、先抢先赢,但是刚好这个屋主习惯性地长期持有车位
然后和你说这个车位就是他的
造成买方用有车位的价格买到没车位的房子....
那就悲剧了
剩下的车位是什么种类其实都还好
因为大部分自住买方就买一个车位的话,也不太可能单卖
(像桃园这里越来越觉得没车位的房子好难处理orz)
至于出租外面的人
其实即便是独立权状的增设或奖励,即便法规说你可以租
我也建议先去问看看社区管委会
因为大多数的管委会(强调,我指桃园),都不太愿意让你租给社区外的人
毕竟有安全上的考量~
所以到了最后,不论是法定、增设、奖励,都变成只能自己停或租给社区住户两种用途了
....
再一个题外话!!
奖励停车位与其他停车位最大的不同在于:“要提供公众使用。”
毕竟本来就是政府为了解决都市停车位问题,才奖励建商的。
但是内政部解释中,所谓的“公众”也包括“所有权人本人”
也就是说,虽然是为了解决都市停车位问题,以奖励容机率为饵,希望建商设立停车位
但如今却解释所有权本人也可以使用,没必要非得供外部使用不可
这样就变成建商拿到了容积率、奖励车位还能当一般车位卖人
都市停车位问题却没解决
......除了官商勾结之外老实说我想不出其他解释= ="
以上是车位性质的大略描述
虽然没讲法源、什么状况下增设奖励是独立权状或归属公设
但应该对大部分自住型的买方是足够保护自己不要踩到雷或被骗了~
谢谢大家。
作者: stock123 (现在买屋必out)   2017-02-23 20:07:00
难得的好文
作者: zeroyaking (卖屋猫奴才!!)   2017-02-23 20:13:00
奖励的 结果管理室不让外人进去 一样 XD
作者: stock123 (现在买屋必out)   2017-02-23 20:29:00
依照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若车位数少于户数车位由住户共同持分,其实是要抽签而不是被少数住户占用
作者: Ivan7335 (Ivan)   2017-02-23 20:31:00
这篇蛮棒的~我觉得这才是房版该有的文章~
作者: ckgentleman (甜蜜幸福的爸爸)   2017-02-23 20:36:00
清新好文
作者: fox999 (fox)   2017-02-23 20:37:00
从你上色的文字叙述 搞不好那根本是路边停车格他也没说是社区的位置啊 只说是透天
作者: kevinhon (kevin)   2017-02-23 20:39:00
专业给推
作者: kevinkle (悲痛脸庞)   2017-02-23 20:51:00
奖励车位真的很...烂 官商勾结无误
作者: stock123 (现在买屋必out)   2017-02-23 21:14:00
车位被占用,应该和管委会成效不彰有关
作者: yllib311 (Mr.Bean)   2017-02-23 21:17:00
专业推
作者: CodyBro (Cody哥)   2017-02-23 21:19:00
作者: mcwagamama (朱古力)   2017-02-23 21:19:00
推好文
作者: loserDJ (长林)   2017-02-23 21:22:00
谢谢好文
作者: asdlkjfgh (我不是英九 我是桂)   2017-02-23 21:42:00
作者: mimiluna (mini mini)   2017-02-23 21:43:00
补充一下,奖励车位在100年修法,已经删除内政部先前关于“奖励车位所有权人自行使用亦符合公众使用”的函释,同时强制100/7/2之后建商申请容积奖励取得的车位都必须“强制申请营业登记对外作营业停车场”。因此这两年开始交屋的房子,很多都有社区奖车表现强迫对外开放的问题。
作者: dek (黑杰克)   2017-02-23 21:45:00
专业推
作者: mimiluna (mini mini)   2017-02-23 21:46:00
小八卦是有很多建商在卖房子的时候故意隐瞒奖励车位修法的事情,等到交屋后县政府稽查,社区住户才发现自家社区停车场要对外开放,根本不是建商卖屋时说“可以不开放,交由管委会决定”这回事。后续纠纷多的勒,当然也影响社区房价。
作者: fairy0413 (四连音)   2017-02-23 21:47:00
谢谢....实用好文
作者: william7713 (..)   2017-02-23 23:14:00
照片贴错..?
作者: fjgod (死鱼鱼魂XDD)   2017-02-23 23:16:00
推整理说明
作者: Azabulu (Aza)   2017-02-23 23:28:00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02-24 01:01:00
这我也有想过 如果社区规定一小时一千块 就没有人会停了 这样也没有违反规定啊
作者: drmfs01 (red)   2017-02-24 04:44:00
现在看北市房子 没车位就完全不考虑了 QQ
作者: ru8022 (fate)   2017-02-24 05:24:00
长知识了
作者: youzi1114 (佑子)   2017-02-24 08:44:00
觉得Q里面的停车格是公有停车格耶..好像不是社区?
作者: Zebo   2017-02-24 11:09:00
overshot热情的优质仲仲 帮忙解决我生活上的大问题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17-02-24 17:56:00
推 优质文
作者: abcccbbs (保险经纪人业务副理)   2017-02-24 22:46:00
我和fox999同想法欸,说不定那个是路边的停车格,结果你回文一大堆专业的,可是没解决对方问题XD
楼主: overshot (信义小鲁)   2017-02-24 23:04:00
有啦XDDDD我没贴出来而已哈哈回家我把后续贴出来好了~
作者: crazy81709 (NormalP)   2017-02-24 23:46:00
作者: lutsaichen (Anita_)   2017-02-25 01:58:00
作者: HCG10G8bear (78bear)   2017-02-25 2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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