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防1案建商摆烂 拟第3方把关

楼主: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7-02-03 13:27:32
内文:
2017-01-19
设计、施工、使照审查将修法从严 建商反弹
〔记者徐义平/台北报导〕为防止“一案建商”摆烂现象层出不穷,内政部营建署研拟修
改建筑法第34、56及70条,主要针对建案图样设计审议、施工工程勘验及申请使用执照等
3方面,设立第3方专业公正单位加入审查。
营建署署长许文龙表示,希望从建案申请的源头便严格把关,才是“治本”之道。(资料
照/记者刘信德摄)
营建署表示,现行设计审议只需建筑师签证,建管人员再用抽查方式进行审查,施工工程
勘验因建管单位人力缺乏,多数只走行政流程的重点勘验,甚至钢筋绑扎也仅申报就能直
接灌浆;至于申请使照的现勘,多数建管人员只能看重点,无法确实看清楚结构细节。未
来3条文修正通过,地方政府便可针对不同建筑项目委托第3方公正单位进行勘验,才能确
实查验建案的施工品质。
营建署署长许文龙指出,近几年大地震大楼倒塌,多数与结构有直接关联,不少是一案建
商,研拟年后修改建筑法的3项条文,希望从建案申请的源头便严格把关,才是“治本”
之道。
他说,第3方审查是针对不同项目委托不同专业公会,像是勘验结构部分便可委托结构技
师公会,甚至可跨县市抽样选择第3方公正单位;例如北市的建案也可交由新北市的专业
技师公会审查。
与原审有异见 听谁的?
部分建商对此相当反弹,认为“一案建商”是当今经济活动的自然产物,并非透过法源便
能控管,修法恐冲击合法建商;尤其目前逐项审查的委员会已经很多,包括空间设计、环
境评估等都有专属委员会,若再加入第3方审查机制,将造成审查时间拉长,也会加重建
商土地利息支出成本;且若第3方公正单位与原审查单位,包括建管单位、建筑师公会等
意见相左时,又该以谁的意见为主?
丽宝建设副总何昭宏指出,房市景气低迷,建案销售周期拉长,一案建商早已没有生存空
间,修法并非明智的选择。
政治大学地政系特聘教授张金鹗认为,一案建商是台湾特殊现象,过往房市热络时,建商
品牌反而变成次要选择,造成一案建商问题层出不穷;对于营建署作法应给予正面支持。
但过往一案建商除建筑品质较受到质疑外,逃避税负也是主要目的之一,修法若通过,应
也会对部分建商造成压力。
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72273
其他:买房子 不是拼便宜就好 建商的名声 施工的品质是比价格更重要的东西
作者: MonkeyCL (猴总召)   2017-02-03 13:38:00
[黑特] X! 又多一个单位要送红包了!
作者: XYZC (ren~~)   2017-02-03 13:50:00
建商会反对的,我一定说好
作者: Johnson0623 (John)   2017-02-03 18:56:00
建商: 不能摆烂 造成成本增加 售价怒涨
作者: cubec (cubec)   2017-02-03 23:27:00
新政府又多了一个健全制度面的好措施。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02-04 01:08:00
莫名其妙,这不是在工业早就这样做了吗不过就是监工不是自己人,有什么好唉的私企盖工厂,有第三方监工来盯很正常,要盖房子卖人就得失忆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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