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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urue (purue)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美河市案 马英九违宪确定
时间: Mon Jan 2 22:38:10 2017
1.媒体来源:
※ 民报
2.完整新闻标题:
※ 美河市案 马英九违宪确定
3.完整新闻内文:
※ 司法院最新释字743号解释,等同确认时任台北市长马英九擅将美河市变更为联开案,牴
触宪法第15条保障人民财产权,亦即马英九违宪确定。
大法官释字第743号解释文揭示“按相关法律所征收大众捷运系统需用之土地,不得用于
同一计画中依同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核定办理之联合开发。依大众捷运法第六条征收之土
地,应有法律明确规定得将之移转予第三人所有,主管机关始得为之,以符宪法保障人民
财产权之意旨。”,换句话说,时任台北市长马英九以“联合开发模式”与日胜生集团签
约,彻底改变了美河市征收民地最初的征收名义及公益目的,马市府除了被监察院通过纠
正,更被大法官判定违宪。马英九违宪违法,已然明确。
监察院于2014年间通过监委马以工、林钜锒、李复甸所提声请司法院大法官统一解释案。
监委认为,台北市政府办理捷运新店机厂美河市联合开发案,在缺乏法律依据下,迳将征
收取得的土地再透过联合开发方式移转登记为私有,显属违法。
更明确的是,大法官解释743号解释文中已确认,依大众捷运法第6条征收的土地,“应有
法律明确规定”,得将之移转予第三人所有,主管机关始得为之,以符合宪法保障人民财
产权的意旨。
但可议的是,总统府2015年10月1日发布新闻稿“美河市案 府:黄帝颖扭曲事实”,回应
笔者在自由时报之投书“两百亿元 马英九赔”,完全撇清马英九担任台北市市长时在美
河市案的违法角色,反将责任推给前台北县长尤清,总统府新闻稿全文避谈美河市的违宪
关键,是马市府擅自变更为联开案,为马英九闪避责任。
然而,除了释字743号解释认定美河市擅自变更为“联开案”违宪,大法官在第732号解释
也曾清楚的指出,“征收人民土地除应对土地所有权人依法给予合理及迅速之补偿外,自
应符合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但马前总统却在新闻稿一再重提,新店都市计画变
更案以及美河市建地的征收时点都在民进党籍县长任内,摆明回避美河市案的违宪状态,
关键是马英九在2001年担任市长任内,以“联合开发模式”与日胜生集团签约,彻底改变
了当初都市计画变更以及征收民地的公益目的。
尤其甚者,监察院在2012年12月11日以“台北市政府”为纠正对象,指出台北市政府在此
一联合开发案中与日胜生集团私相授受进行权益分配、北市府更放纵日胜生集团哄抬权配
比例损及市府权益。
监察院向大法官提出释宪声请,清楚指出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时,“台北市政府创设‘捷
运工程用地征收与联合开发协议并行’(即所谓双轨并行)方式,先以行为时大众捷运法
第6条规定征收土地后,再假藉该法第7条规定办理‘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新店线新店
机厂联合开发案’,致人民被强制征收之土地,遭以联合开发模式交由投资人兴建住、商
、办大楼而出售他人所有,违反并扭曲该法第6条及第7条分立不得并行之规定及立法设计
,又背离该法第7条第3项前段所定,联合开发应优先采市地重划、区段征收或协议方式办
理,以达到公私合作共享开发利益的立法意旨,明显严重违反宪法第15条保障人民财产权
意旨”。
此外,北市府官员图利日胜生,亦已遭台北地检署依据贪污治罪条例提起公诉,并遭法院
判刑。
马英九号称法学博士,曾任总统和台北市长、法务部长等要职,不思以全民福祉为执政目
标,反而倒果为因,扭曲法理,将前人合法征收的民地,擅自转作图利财团之用,甚至在
监察院纠正、大法官作出解释后,仍不思反省、恣意诡辩,严重欠缺宪法赋予人民财产权
之基本权保障意识,足认马英九违宪犯后毫无悔意,国家应追究马英九应负的法律责任。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0541a310-8faa-4f17-97d1-a0bf1f2bf3a5
5.备注:
※ 违宪会怎样?好像也没有罚则啊 最高等级的法律其实像个空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