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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7 06:00 文/记者冯牧群
营建署发布2016年第1季房价负担能力统计,全台房价所得比为8.46倍,较上季减少0.05
倍,较去年同季持平,其中台北市、新北市房价负担能力仍是全台最低,房价所得比分别
达14.9倍、12.43倍,反观最高的是屏东县、基隆市,房价所得比仅5.26倍、5.33倍。
第1季台北市房价所得比为14.9倍,较上季减少0.84倍、较去年同季减少1.26倍。调查显
示,台北市房价负担能力提升,主要是中位数住宅面积较上季下降约6.54%,使得总价较
上季下降约2.62%,同时,中位数所得家户年可支配所得较上季上升2.89%,因此房价负担
能力在季变动与年变动都有提升,代表历史最低点已度过,房价负担能力问题相对减小。
而新北市房价所得比为12.43倍,较上季减少0.23倍、较去年同季减少0.59倍。调查指出
,新北市房价负担能力提升,主要是中位数住宅面积较上季上升约0.88%,中位数住宅屋
龄较上季下降约3.79%,使得总价较上季上升0.16%,同时,中位数所得家户年可支配所得
较上季上升2.02%,因此房价负担能力在季变动与年变动呈现提升,房价负担能力问题也
相对减小。
至于台中市、彰化县、新竹县、高雄市、桃园市、花莲县、新竹市、宜兰县的房价所得比
分别为8.87倍、7.86倍、7.84倍、7.67倍、7.62倍、7.52倍、7.47倍、7.20倍,房价负担
能力程度略低;台南市、南投县、云林县、苗栗县、嘉义县、嘉义市、基隆市、屏东县等
8县市的房价负担能力尚在可合理负担程度。
若以家户月所得6万元为例,假设用20年期本利均等摊还方式、贷款成数7成、固定利率
1.816%及贷款负担率30%等条件设定下估算,约可负担房屋总价517万元以下的住宅,但在
6都中仅有台南市的中位数住宅房价低于此标准。
连结:
http://estate.ltn.com.tw/article/1556
其他:大台北生活圈中基隆跟桃园算是负担相对轻松的地方,不过也是远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