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与先生各有一屋(A、B),并有一未成年儿子,我跟儿子目前在A屋设籍且办理自用
住宅。
我先生也有一户B屋,因把无自用住宅的公公迁入,所以也办理了自用住宅(B屋目前户籍
为夫跟公公)。
目前因为考量到儿子学区问题,所以可能再购买一屋C,C为我所有,若希望C也能适用自
用住宅税率的话,能否将先生跟儿子的户籍迁入C,然后将公公保留在B,这样能否三间房
都适用自用住宅呢?
希望板上高手可以帮我解答
作者:
lai517 (:))
2016-08-18 12:56:00夫妻只能选一处 再找婆婆或你爸妈其中一个设户籍户籍: A 其他直系长辈 B公公 C你们全家
有一个夫妻加未成年子女最多三户自用的规定,那要怎么安排
作者:
lai517 (:))
2016-08-18 13:47:00那是房屋税房屋税跟户籍无关
顺道问:所以自住房屋税可设定3间? 且无关户籍?是吗?地价税呢? 只能一户且需设籍(多久)??
作者:
tomdeng (花生TOM圆)
2016-08-18 14:02:00不是跟所有权有关吗?
作者:
lai517 (:))
2016-08-18 16:19:00回Tao 对,房屋三间,无关户籍。地价税只要在当年9/22有直系亲属设籍且提出申请、无出租无营业、面积符合条件当年度就可以适用自用地价税。设籍没有一定要多久 9/22前设入即可如果多子多孙且都成年,地价税弄个10间自用也没有问题
作者: pomary (酷儿) 2016-08-18 21:59:00
为什么夫妻只能选一处?我们有三户 公婆分开设籍 我跟老公也分开设籍 都是自用住宅
夫妻限一处真是烂规定,假日夫妻已经很可怜了,不能有外县市各自有房的需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