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级土地案件的成交
背后都有一长串的故事
老实说,不是经营在地超过 5 年的仲介
我都不建议去碰土地案件,不然就是运气要点到 100
否则都是阵亡一条路
这类案件都是中人跟黑道介入居多
你看伯朗咖啡,两三个人喝咖啡谈事情
只要手里拿着一叠地籍图的
八成都是中人
因为土地十之八九也很难拿到委托书
我上一篇说了,这已经不属于仲介范畴
属于民间合意
如果有黑道介入,那更是属于砂石车,土方开采一类的等级了~
※ 引述《GuitarOcean (有为而无所求)》之铭言:
: 如果只是一般民间那种中人呢
: 之前有位板友讲过一个例子让我印象深刻啊
: 对了 那位板友是仲介
: 内容大概就是一笔土地地主要实拿20亿吧
: 结果中人加仲介加一堆闻风的牛鬼蛇神
: 弄到买方要出50亿来买
: 结果呢 最后呢 当然是破局啦
: 那位仲介超呕的 差点就比这间连锁品牌仲介店的总裁还有钱了 真的差一点点而已呢
不可能,连锁品牌仲介老板,身家都是破亿的
就算给他成交 20 亿,这金额正规仲介能收 1% 就回家偷笑了也才 2000 万
跟公司拆完拿到手扣掉税
高专到手大概拿 1000 万
普专.......大概 200 万吧
: ※ 引述《jamo (hi)》之铭言:
: : 针对这篇,我也不想多做评论
: : 我只想说很多人基本的法规都不懂
: : 按
: : 内政部89年5月2日台(89)内中地字第8979087号函
: : 订定及89年7月19日台(89)内中地字第8979517号函修正之
: : 不动产仲介业报酬计收标准规定如下
: : 不动产经纪业或经纪人员经营仲介业务者,其向买卖或租赁之一方或双方收取报
: : 酬之总额合计不得超过该不动产实际成交价金百分之六或一个半月之租金。
: : 再按
: : 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 经纪业或经纪人员不得收取差价或其他报酬,其经营仲介业务者,
: : 并应依实际成交价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机关规定之报酬标准计收。
: : 违反前项规定者,其已收取之差价或其他报酬,应于加计利息后加倍返还支付人
: : 所以 1400 万底价的房子,仲介费最多收 84 万
: : 如有超收情事,那当事人爽翻了,计息后加倍返还
: : 不说法规,讲实际面吧
: : 双北市面上 99% 以上的知名仲介我已经没听过有超收仲介费的事了
: : 如果有,当事人也付了钱,还请通知我,我来帮当事人要钱,分我一半就好~
: : 就算出了双北,只要找连锁仲介,基本我也没听过超收
: : 至于在地小仲介,很抱歉我也不是神人,无法普查到那么详细
: : 目前还听的到超收 6% 以上的
: : 1:少数租案可以技巧性超收,不过那也都几万块的小案子才有可能
: : 2:中人~不过这已经跟仲介无关了
: : 至于能拿到满 6%,那本来就法规规定可收的费用
: : 不知道有何好谴责?
: : 如果对仲介费很不满,那我教一个方法
: : 以后进到仲介店头,开宗明义的呛
: : "我只买仲介费买方双方合计收 1%(此处填入您认为合理的仲介费趴数)
: : 以下的案子,如果买卖双方仲介费超过 1% 请不要介绍给我"
: : 我想,就会买到您认为合理的仲介费趴数的案子了!
: : 其实有另一个更好的方法就是拜托别找仲介了,自己开发
: : 或者更简单,上 591,找屋主自售就好了
: : 打去如果是仲介接的,就检举他
: : 仲介假屋主的案子很快就下架了,591 处理这种投诉效率挺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