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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7 01:32:36 联合报 记者李昭安/台北报导
押金 最高不得超过两个月房租
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内政部上周公告“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
得记载事项”,明年起,经常性出租房屋的“职业房东”,不能再限制房客
不得迁入户籍、拿租金扣缴综所税。未来签约时,也须明定水电费、管理费
,房东不得任意涨价,且押金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两个月房租。
过去坊间“房屋租赁契约书”常见不平等条款,房客权益未受保障。例如房
客若提前解约,有房东曾狮子大开口要求须付五倍月租金作为补偿,但此次
官方版定型化契约明定,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
新制上路后,若租约内容与规定不符,房客可要求房东修改契约。行政院消
保处指出,若房东所立契约经查核不合规定,被要求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可依消保法规定,处三万至卅万元罚锾;若持续未改善,可再罚五万至五十
万元,且按次处罚。
内政部地政司司长王靓琇说,定型化契约主要规范“企业经营者”,并非所
有出租房屋的个别房东都适用。但内政部仍有弹性解释空间,未来将与行政
院消保处讨论“以租屋为业”的认定标准,例如即使不是公司经营,但该房
东每年都有一栋房子出租、固定出租几户以上,也可能纳入规范。但若只是
小孩刚好读大学,空出几间房子要出租这类“偶发性出租”,就不受规范。
内政部公布的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包括廿项应记载事项、八项不得记载事
项。王靓琇解释,明列不得记载的事项,即使被房东列在契约书中,也将不
具效力。例如过去常有房东为规避缴补充保费,不让房客拿租金收入扣缴综
所税,未来这些行为都将受规范。
王靓琇表示,新制上路前,还有半年宣导期,内政部将特别针对大专院校周
边,每学期、每年固定出租房屋的房东加强宣导。
台北租屋族张小姐说,之前曾向房东提出要将租金报税缴扣综所税,但房东
暗示如此将涨租金或收回房子,对于定型化契约能发挥多少约束力没什么信
心。
连结:联合新闻网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1789089
其他:
新闻附租约定型化契约新制与现制对照表,请按网址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