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ytnship (<( ̄︶ ̄)>)》之铭言:
: 花敬群指出,救房市不是要把交易量救回来,而是创造新蓝海。不过八年内兴建二十万户
: 社会住宅仍会是新政府的目标,至于钱在哪里及土地在哪里的问题他认为不需担心,财务
: 部分民进党智库已经做过细致的规画,而新建的社会住宅仅占六至七成,另有二至三成会
: 利用容积奖励方式引导新建案及都更案回餽,或鼓励闲置房屋出租方式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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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希望把20万户公宅盖出来啦
希望不要像台北市一样选前是:“有198公顷闲置市有地”
选后是:“拜托各位总统候选人支持无偿拨用土地给台北市”
现在变成是:“不知道当初怎么梦出来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梦出来的 问民进党智库吧?
利用容积奖励这件事轻描淡写的就写过去了
只是执行上要怎么做
我其实满好奇的
如果闯得过去最好
以往的容积奖励常常被赋予政策性奖励的意涵
出现在:奖励土地开发及都市更新、奖励增加停车及开放空间、奖励绿建筑及古蹟保存
奖励捷运邻近土地开发(TOD)、奖励公私部门发合作案(PPP)等
由于容积奖励的情形太过普遍,后来被指摘破坏了容积总量管制的精神
因而取消的取消,降低的降低
现在好啦,公宅政策要走这条回头路
那在奖励政策的讨论上
我最常面临的第一二三个问题就是:
“有没有必要?”、“是否优先需要?”、“是否有其他更合适的替代方案?”
所以花会遇到的最大挑战就来了
(我们就假定"有必要"而跳过第一个问题的讨论)
如果一个都市的总量管制是不能大幅度乱增加的前提下
在有公民住宅、土地开发、都市更新、开放空间、绿建筑、
古蹟保存、TOD开发、PPP开发等项目竞合时
“容积奖励政策应该以哪个项目为第一第二甚至第三优先?”
问题的答案我们先抱持在心中
再来下一个问题
我相信前题的答案,位于排序前端的不外乎是:
公民住宅、都市更新、TOD开发、PPP开发这几项
(如果没有这几项,基本上可以按左键离开了)
如果这四项,有“其他更合适的替代方案可取代容积奖励”时
那我们可以把这选项从排序前端往下拉
在这轮问题后,我们会发现只有一个选项
在实务上是需要大量的政策奖励一起灌下去才勉强执行得了的
这个选项,在“其他更合适的替代方案可取代容积奖励”的条件筛选下
是无法被拉下排序的
在经过讨论后,看起来要将容积奖励,运用在兴建及公民住宅上
必须经过有好几番的竞合
不过事情往往也没这么绝对
除了各项政策奖励的竞合
这问题也不只是中央(蔡英文政府)的问题
还包括了地方政府(容积奖励政策基本上是各地方政府权责事务)
第三则是容积奖励的运用往往难逃图利及贪污的指摘
无论是个案或通案的奖励规则
写了这么多,其实我是希望花花成功的
因为我觉得,不只是民间污名化容积奖励太多
就连学界、官界都在不停的污名化容积奖励政策
以郝政府时修改的大巨蛋为例
郝政府大砍9,000多坪,共153亿商业建坪的容积
只为了一件事:“不要让远雄盖太高盖太赚”
那就奇怪啦
为什么是砍153亿,而不是每年收个5%~10%(7.5~15亿)权利金?
PPP被骂图利天经地义
觉醒青年是智障也是天经地义
不然怎么会本来在睡觉现在要觉醒?
要做PPP还怕给容积?那要怎么做PPP?
难道花花以为PPP兴建公宅就没有被指摘图利的可能?
※ 林口/浮州合宜、"袂和"市、"绝望"城市:Q<>Q
那如果不个案给奖励
弄成类似都更、绿建筑奖励一样,普遍性的给奖励
一个社区提供个3%、5%的社会住宅,就给容积奖励多少
每个建案一次提供个三户五户的
几年下来......能..看..吗..?
要用容积奖励盖公宅...
我是真的不知道能怎么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