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管委会要求所有权人提供承租赁合约

楼主: jkeith (鸟窝)   2016-04-11 18:30:55
请教一下大家~
我们社区管委会,
要求我们所有权人要提供承租户基本资料、租赁合约书影印本至管理中心,作为委员会管
理用途!
这属房东跟房客个资
凭什么要求提供!
非常的不合理!
房东有义务帮房客保密个资,如果真的将房客的个资给管委会,这样会不会反而侵犯了房
客隐私而被告呢?
作者: Tosca (hi)   2016-04-11 18:32:00
看不太懂 一般都是房客在缴管理费 所以管理员都会有资料阿
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气)   2016-04-11 18:39:00
住海边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11 18:43:00
不提供会怎样吗大绝招就是借给亲戚住啊...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11 18:52:00
姓名电话,留一下没差吧。不然谁知道房客是不是真房客?其他的就不用管他了
作者: anly888 (跟着心情走)   2016-04-11 18:53:00
有名字有联络电话就够了吧其他事情应该还是屋主要出面处理,联络屋主就好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4-11 18:56:00
不能证明是承租,管理员要拒收邮件也很合理,谁知道是不是地址被人拿去利用?
楼主: jkeith (鸟窝)   2016-04-11 18:57:00
是啊!但还要求我们要提供租赁合约影印本要干嘛?卖个资给仲介,帮助成交!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11 18:58:00
不用理他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听到我的心吗)   2016-04-11 18:59:00
不用管+1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4-11 19:00:00
就把房客的身分证字号,户籍地址等信封正面不会有的资料涂掉租金涂掉,房客名字中间字涂掉.就没有违反个资法问题了
作者: taieger (Q___Q)   2016-04-11 19:06:00
给法院判 不用鸟管委会
作者: ursula141885 (ursula)   2016-04-11 19:15:00
管委会依据规约执行职务?
作者: celine168 (旅行家)   2016-04-11 19:20:00
租客是高端外商怎么可能提供这么多资料,大楼物业管理顶多要求填写承租人名字、联络电话、紧急联络人而已;不知住户素质如何?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6-04-11 19:26:00
把个资涂掉就好,为什么那么气愤?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6-04-11 19:32:00
管委会可以用无此住户 来拒收挂号信件? 这算大绝了吧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4-11 19:45:00
管理员其实是代收,并不是有义务收取.如果不知道哪些人确实住这在,收了只是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像前租客的信如果还寄来这地址,该不该代收? 其实也是个问题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11 19:47:00
如果是要知道租客是谁 就请租客自己去登记就好租金等等进一步个资则是无关的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4-11 19:49:00
租客自己去登记其实有可能被有心人利用,你怎么知道他还是租客?反正管理和便利本来就是天平两端,找个合理平衡就好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11 19:51:00
这个可以要求屋主签名负责的实在没有给租约的必要性这个又回到 管委会权力有多大的老问题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6-04-11 19:54:00
这跟去旅馆住宿 店家有权跟要身份证确认的意思一样吗?差在说 一个是饭店所有人 一个是住宅管理员这样?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4-11 19:55:00
要做好管理,文件其实很重要,就看要管理多严谨.租客在法律上有法律地位,而屋主的亲朋好友入住则没有此地位,真要管理,你能说文件证明不重要吗?如果原po的社区管理很严谨,涂掉不必要的资讯配合是没什么,如果管理烂烂的,又要东要西,当然可以怀疑有其他企图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6-04-11 19:57:00
如果都不管理 改天车位被不知名的车辆占用 真的是求助无门呢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11 20:00:00
这是比例原则
作者: u48552046 (ed)   2016-04-11 20:09:00
若有事屋主没法立即到,留承租户的资料较好,否则责任互相推,倒楣的是社区啊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6-04-11 22:17:00
你们有请保全公司的话这种专业的事情要找保全公司的律师请他们提共宝贵的专业意见...不要自己乱用想的...犯法的事情能不要做就不要做...保全公司请律师也花不少钱那些也是每个社区每户的管理费付出去给保全公司才养得起这是最好的利用这个资源的时刻...
作者: friendprince (心之所境)   2016-04-11 23:55:00
关于个资问题,你只要将部分ID遮蔽影印即可也可以在影本上加注"仅供管理之用,不作他用"字样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众生 引渡使者)   2016-04-12 10:37:00
...所有权人哪有什么个资,调第一类誊本就全有了。现户户籍誊本几张公文就能调了,个资?!防君子而已同ㄧ栋大楼的区分所有权人,本身就彼此有利害关系,提供租户资料本来就是方便管理跟保障他人安心,没请你提供无前科证明就不错了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12 11:19:00
有前科不行吗?管委会比法律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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