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linwu (Y.Ben) 2016-04-11 12:31:00
都市计画申请工商综合区当成集合住宅使用,新北市好棒棒亲爱的市民朋友 您好~台端陈情“新店统一工商综合区内建物(建案案名:阳光PARK)涉及违反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定”一案,经查该建案座落之土地系属94年8月18日发布实施“拟定新店都市计画(部分农业区、保护区变更为工商综合专用区、工商综合专用区(生态自然公园)、生态绿地)细部计画”案之“工商综合专用区(一)”及“工商综合专用区(二)”,有关其土地及建筑物之使用,应依前开都市计画案之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定办理。为确认实际使用情形,本局将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地访视,续依都市计画法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