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在问~
我把相关的东西拿出来聊一聊
抵押权的定义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之不动产 不移转占有提供作为担保
就担保之财产再变卖时有有优先受偿之权"
看到这里 跟所有权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们是个别独立的 所以不动产上面有抵押权仍可以卖给你
抵押权是物权 是跟着物跑的 所以如果你前手没有涂销抵押权
若前手债务未清偿 银行是可以拍卖你(第三人的)不动产
变成你去帮对方的债务做担保~
再来抵押权的价格会不会高于不动产价?
我也说是个别独立的 早期资讯不透明都用抵押权去回推成交价
例如抵押权设定金额是700万 贷七成 一般都猜屋主当初买的成交价在1000万
投资客就故意去设高抵押权金额
然后一堆人傻傻就被骗了~
不过现在有实价登录后 都以实价做依据
另外还有
也就是一笔债权 有数笔不动产共同设定抵押权
例如债权人甲对债务人乙有一千万的债权
乙名下有三间不动产500万(a) 700万(b) 1200万(c)
他可拿(a)(b)去抵押 拿(c)去抵押 也可以拿(a)(b)(c)都去抵押
如果乙同时拿(a)(b)(c)都去抵押最后还不出来
甲可以主张三间都拍卖 乙不能说先卖(c)不够再卖其他的
谁叫你当时不拿一间去抵押就好~
最后最可怕的一点~
一笔土地上同时设定有抵押权跟地上权
若抵押权设定的登记时间先于地上权
抵押权人可以主张地上权的房屋一起并付拍卖
也就是你买的地上权的房子 你也没有欠银行任何钱
但银行可以把你的房子拿去拍卖 当然卖房子的钱还是你的
谁叫当初你要买产权有问题的~
如果是地上权先登记 银行就不行拍卖你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