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问苹果】车位被霸占 可出示购屋附注证明
内文:社区决定车位停放方式,区分所有权人须依照规定行使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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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2日00:35
有车一族最怕买房没车位!
《苹果》接获读者Kevin投诉,他买下1户中古屋,买卖时并无包含车位,
卖方亦告知社区停车位为建商持有,须每年抽签,由住户轮流使用。
事后,他发现旧住户都不愿再度抽签,还表明“先占先赢”;
开区分所有权人年度大会时,主委亦避重就轻、消极处理,
面临有车位却无法停车的窘境,不知如何处理。
针对此状况,天成律师事务所主持律师卢天成表示,地下停车位若为建商持有,
住户必须找出当初购屋时的附注证明,证明车位以“抽签”的方式轮流停放,
或是拿出当时管理委员会的相关会议记录,证明车位并非为“特定住户”使用。
若无上述两项书面协议,可请其他社区原有住户佐证,请管委会按照协议进行。
若管委会仍旧消极处理,很有可能构成“背信”、“侵权”等法律问题,
住户可召开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换掉管委会。
(地产中心/综合报导)
连结: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roperty/20160322/821298/
其他:根据观察,很多人买车都没啥在开.......停车位都被霸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