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62248700 (找不到出口)》之铭言:
: 房客租屋前先在合约上给他附注一条
: 若在屋内去世导致房价减损,得像当事者亲属请求减价赔偿
: 可以这样做吗
: 如果不行,那房东不就要三不五时防著房客自杀 = ="
你是刚出新手村吗?
照你这样订完全没有用 债权效力不及第三人
就算房客跟你签了也无效 他的亲属又没有跟你有签约
契约只能规范有本人亲自签名或授权代理的
现在早就有防范方法了 就是要求签连带保证人
不只是是自杀 有任何损毁情形造成房屋价值降低者
连带保证人需附连带责任 现在租房子最好都跟房客签这条
傻傻的~ 不然你什么费用都不能求偿
只能扣押死者本身的财物(通常就是穷才要自杀)
你说这很少见?!
拜托现在一堆公司进去工作 都要求要签连带保证人
还要求有工作的两个人或有名下有房地产的就只需要一个人
因为你出错例如公务开车撞死人 公司跟你属连带保证人
公司要负责赔偿 陪完外面的人再来跟你要~
结果你社会新鲜人都没有钱不就惨了 所以要求要有连带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