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卖屋 这三种人反而有利可图
好房网 News 撰文者:林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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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上路在即,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房地交易实价课税,2016年起购入的房产适
用。而由于房地合一“有赚钱才课税、鼓励自住、长期持有”的税制精神,因此有3种
人就算实价课税也“免惊”。
房地合一上路后奢侈税同步退场,但房地合一仍保有“保护自住、抑制短期交易”机制
,因此,对于“自住(连续)满6年以上”者,有400万元免税额优惠,超过优惠额度的
获利部分,税率以最低的10%课征,若获利在400万元以下,得免缴税,甚至会比用旧制
(拆算房地比)更有利。
房地合一对“自住换屋族”也有利,但须符合出售前1年无出租、营利使用,则2年内无
论先买后卖、先卖后买,都可申请重购退税。“以小换大”可全额退回出售房地时已缴
纳税额;“以大换小”则以比例拆算,举例来说,A出售3000万房子并已缴纳30万税金
,2年内换屋重购入自住的1500万元房产,则可退还的税款为1500万元/3000万元=0.5,
30万x0.5=15万元(可退税金额)。
另外,房地合一是属于“有赚钱才课税”的税制,因此若属于“赔钱一族”就不适用了
。这也是与奢侈税无论赚赔一律课税最大的不同。房价正值下修阶段,若是近年才进场
的投资客取得成本高,想靠房产交易获利,不如以往房产全盛时期容易,因此新税制除
了保护自住者,此点设计亦对投资客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