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卖了房子, 所有程序完成, 买家把金额全数汇入履保, 房子也过户完成
结果交屋的时候,买家带了三个大嗓门亲戚来大呼小叫
声称卖价高于实价登录(我承认卖得还不错的价钱)
然后开始说铁窗安全门太小,顶楼加盖导致逃生路线不完整,磁砖龟裂,油漆脱落,木门腐朽
浴盆裂痕,房间没电话线等问题拒绝交屋
想请教几个问题:
1.交屋期限是12月30日,根据买卖契约,如果对方在期限内不提告,
我是不是在期限到后请仲介寄存证信函然后要求履保直接将户价金额过户?
2.买卖契约没写到"现况交屋",但签约前买房看了很多次,也签了现况说明书,买方现在
提的一堆问题是否有足够的法律效益,我需要配合修缮?
3.如果对方提告,我是直接就请律师处理?因为我觉得我的仲介公司蛮弱的XD
先谢谢版上大大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