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请高手帮忙试算税率

楼主: awei1008 (雨过天晴阿%)   2015-10-21 10:42:29
事情是这样的,小弟在去年向投资客以1480万元购买了间预售屋(投资客购入价为1280万)
预计105年6月交屋,原本是计画买来自住的,后来因若干原因打算在交屋后即售出,最近
接到建商的来信,询问是否要在今年年底前办理所有权转移,因为这将攸关售出时将适用
旧制奢侈税或新制房地合一税,想请教各位大大,哪一种税制会比较有利呢?
作者: luker1375   2015-10-21 10:47:00
会不会有第三种选择??直接违约...说不定是最省的选择持有不到两年出售 也算新制房地合一 没错的话交屋日期没延迟的话,看似只有一种选择新制房地合一 只针对获利的部分课税 持有1年内课45%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5-10-21 11:21:00
新制房地合一 亏钱的话不用缴税
作者: lai517 (:))   2015-10-22 22:17:00
旧制 若赔钱也可以报财产交易损失以你的状况 若在104年登记完成 105年持有未满两年卖出仍旧是采用新制的房地合一税。可以选择的话 还是选今年登记完成较佳 进可攻 退可守除非你这房子可以住满六年 符合房地合一的自住扣抵否则我想不到使用新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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