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只有1/3 产权 卖屋问题

楼主: leochang (leo)   2015-08-05 11:32:37
借标题回文一下
大家都知道土地法34-1的多数决
多数人可以处理少数人的持分
但如果多数人提出不合理条件
少数人要怎么自保呢?
身为代书和不动产估价师
我简单补充一下~~
少数人要避免被霸凌的话...建议可以
1.诉请裁判分割
通常在买卖的协商过程中
少数人就要有警觉心
如果条件不利或情势不利
就可以上法院递状
由法院裁判"比较"公平
法院裁判的结果通常会消除共有,无法维持现况
例如:原本一大块地 三人各1/3
法院可能会 割成三小块来分 或 卖掉把钱分三份....等方法
这个过程中,需要我们不动产估价师帮助法官判断
2.设定抵押权
少数人可以把自己的持分,抵押给人头(信得过的亲友)
纵使多数人可以把 少数人的持分 卖给第三人
但抵押权仍存在
第三人为了要向银行贷款
还是会去找抵押权人协商
这时候就有筹码可谈了
甚至让买方就此打退堂鼓
以上是指"分别共有"的状态
产权如果是"公同共有"则视个案而定
作者: D900 (Nikon)   2015-08-05 11:48:00
建物除非有独立出入口,并有使用上之独立性,你诉请裁判分割顶多就是变价分割,而不是原物分割,对无法拿房子的人不利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5-08-05 11:51:00
第一点 有点缓不济急
楼主: leochang (leo)   2015-08-05 11:52:00
不会啊...诉请分割要假扣押,就不能动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8-05 11:53:00
建物要原物分割的难度非常大 至于第2点就真的不建议小心因此卡了一件刑案 慎之诉请分割要假扣押????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5-08-05 11:54:00
不好意思 我请问一下是假处分还是假扣押?假处分的话 时效上可能还是来不及
楼主: leochang (leo)   2015-08-05 12:06:00
总之我看过的都是这两种方法保护...其实我更想听听其他方法~~~~~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5-08-05 12:15:00
诉请裁判分割共有物 应是 金钱请求以外之请求浅见以为应该是走假处分程序 不过还是感谢分享
作者: anly888 (跟着心情走)   2015-08-05 13:22:00
感谢跳出来分享,长知识
作者: leeroy (夏色の砂石车)   2015-08-05 21:25:00
设定抵押权如果不做实际金流还是有可能被破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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