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只有1/3 产权 卖屋问题

楼主: orgdragonfly (橘色蜻蜓)   2015-08-05 10:23:01
※ 引述《bentan (人生还有更美好追求)》之铭言:
: 各位大大我再补充说明一下:
: 这栋房子买方愿意要买,愿意出价510万买,也就是三个女儿平分170万,这是还没
: 扣掉一些哩哩扣扣琐碎项目,但是我妈妈的大姊不想要这样卖,她想要拿370万
: 而我妈妈跟二姐只分到70万,可是大家都各自拥有1/3产权,而最后大姊想要拿得
: 更多,不想要平分,因此现在只有我妈妈与我妈妈的二姐跟买方已经签订好价钱
: ,而大姊他没那么多钱可以跟我们买,她只愿意用140万买我们2/3产权,现在问题来了
: 我该怎么协助我妈妈处理这件事情,再请各位大大提供意见,小弟感激不尽!!
: ※ 引述《bentan (人生还有更美好追求)》之铭言:
: : 各位大大好
: : 目前家中母亲正在处理一栋房子问题,这栋房子是我外公留给我妈妈他们三个女儿的
: : 因此各自拥有1/3产权,而我外公也去世多年了,在三年前他三个女儿决定把这栋房子
: : 给卖掉,目前已经委托仲介要卖,也有买家出价要买,我妈妈与她的姊姊都决定要卖
: : 可是这时老大却反悔说不卖了,目前仲介说可以使用民事强制执行卖掉我妈妈大姊1/3
: : 产权,可是诉讼大概要跑一年的时间,想请问各位大大有过这样的处理经验吗?
: : 如果这样整个跑法律强制执行大概诉讼费用要花多少钱?
: : 想请各位大大协助意见,在此先谢谢大家!!
根据民法第819条
各共有人,得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 共有物之处分、变更、及设定负担,应得共有人全
体之同意。
最好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大家都同意卖,如果不行的话只能参照
土地法第34-1条
共有土地或建筑改良物,其处分、变更及设定地上权、农育权、不动产役 权或典权,应
以共有人过半数及其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之同意行之。但其应有部分合计逾三分之二者,
其人数不予计算。
共有人依前项规定为处分、变更或设定负担时,应事先以书面通知他共有 人;其不能以
书面通知者,应公告之。
第一项共有人,对于他共有人应得之对价或补偿,负连带清偿责任。于为权利变更登记时
,并应提出他共有人已为受领或为其提存之证明。其因而取得不动产物权者,应代他共有
人申请登记。
共有人出卖其应有部分时,他共有人得以同一价格共同或单独优先承购。
以下恕删
当前最好的做法就是三姊妹都把委托(授权)书签出来,上面一定要有确定的价格,并且签名盖章
现在是大姊有问题,说不定到时候大姊没问题换其他人有问题,委托(授权)书先签出来
如果两个人同意一个人不同意,以符合土地法34-1条的规定,你们就是要书面通知不同意的那个人
书面通知指的是寄存证信函,邮局买的到,内容要怎么写去请教仲介的特约代书
不同意的人有优先承购权(相同买卖条件,包含价格、付款方式...等)
然后就看是买方买或是大姊买,最惨的情况就是大姊一状告上法院交给法院裁定这样。
亲姊妹还是好好沟通,不要为了房子撕破脸。
作者: bentan (呼叫先生)   2015-08-05 10:39:00
感谢o大精辟的解说,其实我也觉得和气生财,兄弟姊妹平分就没这件事情了,听我妈妈说外公还在世的时候提供不少金钱给大姊买房子,跟买摊位做生意,我妈妈都没跟他计较,现在连最后一栋房子,也要欺负二姊跟我妈妈,我妈妈气不过才会为了这种事情闹到法院这样子,不过还是感谢O大的解说!
作者: casko (^(oo)^)   2015-08-05 11:00:00
我家例子上一辈生前谈好的 现在有利益出现了 讲的都不算了你才3个人还好处理 我要处理17个人@@ 用钱拿到超过2/3持分
作者: 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   2015-08-05 11:03:00
作者: zeroxod (开心过好每一天)   2015-08-05 11:13:00
真的人少还好讲,我外公过世前就分好,我爸过世时也是我自己跑,但家里只有四个人好说话,如果一堆堂兄伯婶的会超~~~~~~~~难处理的
作者: xx00zz (SAMSUNG)   2015-08-05 11:26:00
那么这个优先承购的时间点是进入法院程序之前?还是裁判之后?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5-08-05 11:40:00
收到通知后10日内行使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5-08-05 12:59:00
17个人你不处理,过时年就变34人 XD上次看过一张小农地两百多人的持份放弃书
作者: armygame (卡叔)   2015-08-05 14:12:00
我调过誊本1平方公尺 人数有112人 印象超深刻...在台北
作者: cindred (秋心如海复如潮)   2015-08-05 19:38:00
以前做地政外包有遇到过一块34平方公尺的有67个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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