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21世纪房屋在买家未付款就将房子过户

楼主: hunt0316 (hunt)   2015-08-03 15:03:11
※ 引述《hn211304 (麦克风)》之铭言:
以下部分原文恕删 你们这件的交易流程的确诡异到不行
: 事情经过:
: 7月16日我父亲和21世纪公司签了买卖契约
: 7月24日
: 我们告诉(21世纪房屋)还有代书我们不卖房子了
: 之后我去查(安新建经履约保证)的帐户
: 发现买家一毛钱都没有付
: 我发现我们家的房子在7月23号时
: 被过户给买家了!!!
先说前提
一般代书过户流程,签约 =>过户文件用印 =>税单出来完纳税=>地政过户
你可以看下合约内容部分,有4个期款,后面的说明
以下假设我是坏人,我要用最快的速度过户你的房屋给我
7月16日早上(四)签约,签约当时印鉴章自己盖一盖过户文件,16日下午(四)就送
税捐报税,很拼最快也要21日(二)税单才会下来,我才有办法去缴税然后送地政
过户,所以我最快22日(四)送地政过户,在您说的23号地政事务所才有可能过户
完成到我名下。
(以上这段前提都是在时间很拼的情况下,可能工作效率极差的国家公务机关有
我的超级好朋友帮忙,所以效率突然变极好,不然就是另外一种可能,您所说的23日
只是代书或仲介那跟您说23日这天送地政过户了"办理当中",所以其实屋主是有机会
到地政事务所"拦截案件"的。)
另外此段流程不合理的点在于:
1.签约款(第一期款)跟用印款(第二期款)没先汇入履保专户,代书竟然就先报税。
合理怀疑这代书有被仲介告知要提早报税,并且代书愿意帮忙。
(报税一般需要4~5个工作天左右,税单才会下来。)
2.等到税单出来后,卖方屋主这边需要缴土增税,原则上正常案件会由买方汇入履保
的款项中出款缴纳,由于您的标的看新闻说是"黄金店面"+"祖产",合理假设您所
需要缴纳的土增税至少也要个100万以上,由于款项未入履保,所以这张土增税单
竟然是由(买方or代书or仲介)自行拿去缴纳后给代书办理过户,也不符履保程序。
: 因为我站在买家留的地址门口
: 发现买家的地址,也是做代书的 。
买方可能是那间加盟店的大股东之一,不然不可能有仲介跟代书愿意配合这么乱搞
何况总价才2500万,就算6%都收买方150万也不算太大的案子。所以我觉得买方非
善意第三人的情况。
: 加盟店只是挂21世纪的招牌
: 但是签约上盖的章是其它不知名的地产公司 。
: 我最后的希望是打给(安新建经履约保证公司)
: 告诉他们我不卖房子,告诉他们合约又问题
: 有人伪造文书,有人偷偷过户我们的房子
: 得到的回答是
: 安新的帐户里没有有我们的资料
: 户头也没有我们的款项
: 但安新建经确鬼打墙的告诉我说
: 代书说这是特殊案件才会这样
: 24号时我也告诉安心建经履约保证公司
: 我们不卖房子,
: 27号时安新还是让买家汇款到帐户里
: 才在7月27、28、29
: 把款项分好几次汇到(安新建经履约帐户)
: 在这些人收到律师函之前没有任何人肯给我回应
: 也没有任何人说已经偷过户这件事怎么办
: 之后收到了才来电跟我们说
: 是23日先过户没错,但房子已经是我们名下了
: 钱也补进去喽
: 你现在不卖就法律上见吧。
ㄧ般正常程序是 代书用安新合约签完回去,最快当天最慢隔天就要把合约内容
回传给安新履保公司,这样安新就有这件的资料,所有入款都会发短信给买卖双方
您说到了24号安新都找不到你们的资料,代表代书签约回去后,根本没把契约内容
传回给履保公司,安新当然不知道有你们这个案件,所以24~26日间代书才把合约
传给履保公司,他们才在27~29号赶紧汇入款项,这样才有正式汇款纪录。
所以代书又配合乱搞了...没在签约隔天就回传契约给履保公司。
以下是我不负责任的建议:
1.法律程序照跑,把买方、加盟店、代书、21世纪总部都列被告,给检查侦办,
若不相干之后会改列为关系人。
2.虽说是加盟店签约的,但21总部我认为是没法律上的问题,但有监督之责,
持续给总部压力,让总部审核追踪这间加盟店的情况,严重总部会没收此间
加盟店的保证金,并终止此间加盟店合约,意思就是逼此间加盟店关店或换
招牌。
3.我认为此件承办代书有很大问题,一定要是21世纪总部的特约代书才有办法签约,
若总部认为此件代书也有问题,会解除此代书的特约,保证金没收,不得再签所有
21世纪成交的案子,这对代书来说算有点惩罚,毕竟21也不是小牌子。
4.跑法院的重点在于证据力的提供,包含每个时间点,仲介说了哪些话,到了开庭
仲介也许会不认,妳们之前的对话,有录音吗? 妳爸在签约当时,有同意先过户吗?
目前我是认为妳不需太过担心,因为跑法院就目前看来的确是买方理亏,除非还有其他
妳内文没说明,只是耗时耗心力,仲介有的是时间可以陪你上法院,妳呢? 持续的给
总部、加盟主、承办代书、买方压力,大家提前和解各退一步比较好。
作者: hn211304 (麦克风)   2015-08-03 15:19:00
感谢,我会再转告我朋友!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8-03 15:22:00
先过户才补钱,只是程序瑕疵和有伪造文书的疑虑,但不是没给钱,上法院要争什么?要争损害赔偿,也要证明有损害,既然对方有付价金,只是迟给要怎么证明损害发生。真正麻烦的是,会被弄成快速通关,肯定有贱卖的情况发生,但价格也是有原屋主同意了,如何说服法官真的被贱卖了
作者: GOGOPIG0126 (我用捉迷藏捉住你)   2015-08-03 16:09:00
应该是想操作AB约超贷 另外还能从不动产经纪条例刁他
作者: brandenou (ou)   2015-08-03 16:17:00
觉得ab约可能性也很大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8-03 16:30:00
瑕疵程度严重不严重不是由你或事主的愤怒程度而定。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15-08-03 17:59:00
看起来像是要做超贷 +1
作者: Dix123 (小蔡)   2015-08-03 18:17:00
推推 专业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8-03 18:52:00
屋主有同意先过户不给钱吗如果没有的话,未经屋主同意就过户房子算什么?
作者: YUEEL (YUEEL)   2015-08-03 19:04:00
屋主没有同意先过户在补钱,也没有签任何授权书给代书可以代办过户手续。
作者: HSTim (科科)   2015-08-03 21:25:00
不是有说买方就是代书?或许只有签约是别的代书 后续都是买方跑的..如果买方跟加盟店很熟甚至是股东 轻易就能做到
作者: schooner45 (保持清醒)   2015-08-03 21:39:00
推 两篇文章看下来 真的这代书问题超大 业界害群之马
作者: inyo (@_@)   2015-08-03 21:41:00
告了就知道 至少不要轻易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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