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买房~
今天银行打电话来通知说~
建商已将屋子转到我名下~
然后通知我要把贷款拨给建商~
可是之前验屋时~地下室的停车场还未完工~
所以验屋时的单子只有房子的部份~
所以我当下跟银行说我想看完地下室再把贷款拨过去~
可能是因为之前跟建商还有银行贷款交涉时我长辈在场~
所以银行跟建商就转跟我长辈交涉~
可能因为电话没接到还是怎样~
总之我后来没有再接到电话也没有表示同意~
但因为银行建商跟我长辈交涉后长辈同意拨款(因为当下电话联络不到我)~
但重点是~
房子跟贷款是我的名字~
实际上钱也是我付的~
长辈无出钱只是过程中帮忙交涉~
我也没有签任合委任书/代理书之类的让我长辈代我处理贷款~
总之~这笔房贷就在我没同意的情况拨给建商了~
请问这中间有没有什么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