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请问一下这状况 房地合一的影响

楼主: BRANDIO (停机)   2015-06-25 20:28:03
※ 引述《retsuy ( 黄金左脚,阿贝)》之铭言:
: 目前在新北 台北 各有一房子
: 本人住在台北 但户籍都未迁入新北和台北
: 购屋都在两年内
: 未来两年内 也不打算把屋子卖掉
: 请问一下 这样房屋合一对我目前状况的影响
: 我要怎样 才能把税降到最低
: (是把户籍迁到台北市,这样吗?谢谢!
借这标题问一下
小弟我今年一月在台北市买房
现在还在重新隔间+装潢中
两年内没有换屋的打算
依照之前乡民分享的税制说明
如果两年后有需要卖屋
可以使用旧制
请问
目前装潢的费用
还有需要保留以认列成本吗?
又, 有哪些项目是可以认列成本
都需要发票?
谢谢
作者: dwolf (幼稚小鲁蛇)   2015-06-25 21:07:00
有要保留 旧制土地课土征 房屋纳所得
作者: brandenou (ou)   2015-06-25 22:50:00
只要能列入成本的都要保留发票
作者: AFP (国文好难)   2015-06-26 10:00:00
你要发票不一定划算,现在装潢费增加;以后若用部颁,发票没用,以后若核实,装潢费要算折旧的,持有久的未必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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