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讲的应该就是这个(见文末的切结),地政
士送件是不用切结的,我对这个切结是不太熟的,因
为我从来没有切结过这个,还得特别去把档案找出来
。
至于银行用印人员熟不熟?如果他有看过这种切
结的话,而且当初土地登记申请书备注栏有这个切结
的话,应该会用印的。
如果银行贷款部分,地政士没有拿到任何报酬的
话,我实在是不知道为何要叫地政士去负这个责任?
更何况倒楣的是仲介,这部分免费服务就算了,还得
补正再跑地政→银行→地政,还有消耗他一个的地政
送件额度……
今天如果是委托地政士送件的话,根本也不会有
这个问题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