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之铭言:
: 首先我表明我的立场
: 1,房仲有付出,收费是应该
: 2,房仲服务费没有理由是法定6%,此法已被监察院纠正,早该删除
: 3,修法可以朝其他作业分别收费,不然对房仲也不公平
: 房仲的作业和付出,和一般有工作的人没有差别,当然有上班有付出当然可以收费,这没
: 有争议;
: 现在台湾的问题是,仲介服务费没有理由法定6%,
: 当然有人会打折,有人收不到,也有人会多给,
: 但是既然叫作服务费,应该是有受到服务才收的服务费,在此前提之下没有理由法定6%。
: 法定6%是上限,那下限呢?
: 一般乡民不会知道这个,当房仲翻法条翻规定出来给一般人时,他们是没有选择的。很多
: 人真的不懂,像前几天新闻,有人是一辈子都没去过警察局、或公家机关,甚至是法院,
: 去会怕。所以当他们看到收费标准是这样,而且还是法令有规定,很多人很多乡民都不敢
: 反抗,因为他们真的不懂、不知道法律、没去过衙门,但是他知道要守法,所以只好乖乖
: 的缴钱。
: 从法理学来说,假设一般法律是初级规则,仲介收费的规定是次级规则,一般人一般乡民
: 都会遵守,但是不合理的是这6%比例是在没有强而有力的支持或根深蒂固的习惯下形成,
: 单纯是一群政客自己作成,然后房仲业获得这法律问题上的利益,经济学上的超额利润。
: 如果6%都无法应付成本,那么就不会有人去从事;现在很显然是获利超过成本很多,因此
: 房仲开到比所有便利商店总店数还多,这是不健康的台湾产业结构。
: 从政府行政上,本来就该尽快检讨修正,不然监察院纠正假的?行政院有在作,但是真的
: 太慢太慢。
: 从乡民习惯上,要知道这是不合理的,因为6%是上限,不是收费标准。
: 从房仲角度看,因为侵蚀到房仲利益,当然会群起攻击,但是如果一个产业要正面成长,
: 自己更应该要适时作检讨修正,而不是一直攻击。
: 我被攻击谩骂超过2年,应该有3年,但是我不会改变立场,仲介费就是不合理过高,应该
: 调整,行政院长不论是谁,我都会继续写信争取尽速修法,让房仲回归正常产业和正常收
: 费(例如依照作业收费),对房仲不见得一定是坏事。
: 还请各位乡民继续努力,我知道有其他人也有在投信email行政院反对房仲高收费,请大
: 家一起努力,不需上街、不需请假、不需风吹雨淋日晒、不需抛头颅洒热血,你只要拿起
: 鼠标,点击行政院长信箱,请他尽快依监察院纠正检讨房仲收费,然后email寄出,这样
: 就完成了。
: 感谢大家
: 你的一封信会救了自己和下一代
: 还有岌岌可危的台湾
: <(_ _)>
很多人发表高见
看来看去
没有仲介讲的出6%哪来的
然后,
每个仲介都说
“没有每件都收到6%”
当一种产业收费来源不明时
消费者质疑、拒付、拒绝消费
是很正常的
再者,
既然“没有每件都收到6%”,
表示这个收费比例根本不合理;
如果现在的经济环境大好,
总佣收6%已不敷成本,
仲介不会要求涨价吗?
相对的,
现在的经济环境大坏,
总佣收6%已超过民众购买成本,
乡民不能要求杀价吗?
乡民就是没钱,
反应在无法人人都买房
水库就是没水,
实际状况就是无法天天供水。
车子就没油你叫它怎么跑?
因此乡民杀仲介费
是很正常的市场机制
乡民爽就多付也是乡民的自由啊
怎么不见房仲出来
唾弃付满趴的客人?
但只要见到有人在讨论仲介费收费过高,
房仲就会崩溃爆跳。
既然“没有每件都收到6%”,
总收不得超过6%的规定就删除吧
下修到哪都应该讨论
重点是要面对台湾现在的现实真相
台湾现在很大的问题
就是搞政治的人到不说真话、
不面对现实。
然后在法律漏洞上获得利益的人咬住不放,时不时出来混淆视听,不当得利者才会被社会
讨厌,房仲的社会形象就说明了一切。
既然现实是“没有每件都收到6%”,
那就面对现实,
改变制度吧!
问题核心还是两个:
1,6%收费没有强而有力的依据,
不符合社会正义和居住正义。
2,6%收费根本与事实不符,
因为不是常态,我们需要更贴切真实适用的法令。
再次呼吁乡民,一人一信
敦促行政院依法行政
依照监察院纠正案调整房仲收费
不需上街、不需花钱、不需捐钱、不需占领、不需请假、不需出门、
不需抛头颅洒热血,
乡民只要拿起鼠标
点击行政院长信箱
内政部长信箱
表达意见后点击送出即可。
你的一信,救自己
也救自己小孩
诚挚请托<(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