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仲介费原本就不合理的高,乡民必杀!

楼主: jamo (hi)   2015-04-15 22:59:46
※ 引述《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之铭言:
: 首先我表明我的立场
: 1,房仲有付出,收费是应该
: 2,房仲服务费没有理由是法定6%,此法已被监察院纠正,早该删除
: 3,修法可以朝其他作业分别收费,不然对房仲也不公平
: 房仲的作业和付出,和一般有工作的人没有差别,当然有上班有付出当然可以收费,这没
: 有争议;
: 现在台湾的问题是,仲介服务费没有理由法定6%,
: 当然有人会打折,有人收不到,也有人会多给,
: 但是既然叫作服务费,应该是有受到服务才收的服务费,在此前提之下没有理由法定6%。
: 法定6%是上限,那下限呢?
: 一般乡民不会知道这个,当房仲翻法条翻规定出来给一般人时,他们是没有选择的。很多
: 人真的不懂,像前几天新闻,有人是一辈子都没去过警察局、或公家机关,甚至是法院,
: 去会怕。所以当他们看到收费标准是这样,而且还是法令有规定,很多人很多乡民都不敢
: 反抗,因为他们真的不懂、不知道法律、没去过衙门,但是他知道要守法,所以只好乖乖
: 的缴钱。
我很想知道到底有谁不晓得仲介费可谈
请大大介绍一下这么奇葩的业主或买方,我很想认识认识.....
: 从法理学来说,假设一般法律是初级规则,仲介收费的规定是次级规则,一般人一般乡民
: 都会遵守,但是不合理的是这6%比例是在没有强而有力的支持或根深蒂固的习惯下形成,
: 单纯是一群政客自己作成,然后房仲业获得这法律问题上的利益,经济学上的超额利润。
: 如果6%都无法应付成本,那么就不会有人去从事;现在很显然是获利超过成本很多,因此
: 房仲开到比所有便利商店总店数还多,这是不健康的台湾产业结构。
仲介所谓开到比便利商店很多,那是假命题,媒体制造标题,无知的人跟着起舞
仲介登记在案,很多都是一人店甚至是纸上店,不见得真有营业
但便利店那可是结结实实登记一间就有一间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我知道石碇乡好几间便利店
请大大介绍我一间石碇的仲介店头,我有考虑去那边买房....
另外从经济学上有超额利润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5 23:06:00
既然仲介费可以杀,为何看到杀价文必崩溃呢?颇呵乡民想省钱或是想改正制度,是乡民的自由,大家的动机是个人自由制度本身就错误,乡民不杀才是有问题也有很多乡民爽爽付满趴,他们钱多也是他们的自由
作者: G8MO (永庆 房地产工程师 八毛)   2015-04-15 23:37:00
你可以杀,我们可以不做
作者: kutkin ( )   2015-04-15 23:42:00
不是假命题喔。 仲介是真的很多间 但没有到比超商多啦然后还有一些没牌的 也在做仲介的工作至于你讲超额利润....台北市算是饱和了吧 所以都往中南部发展了
作者: alex7854mtv (色甫)   2015-04-15 23:48:00
看得很烦回嘴跟崩溃是两回事吧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6 00:08:00
看很烦回一次文,那你有没有回两次
作者: alex7854mtv (色甫)   2015-04-16 00:18:00
觉得菜价太贵所以每天跑去市场前面提醒婆婆妈妈买菜记得要请老板送把葱制造菜贩跟顾客的对立 然后菜价降了吗?
作者: yellowjack (黄捷克)   2015-04-16 00:36:00
我是乡民,必杀仲介费。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6 02:09:00
楼上赞!
作者: alex7854mtv (色甫)   2015-04-16 03:35:00
楼上我有跟你很熟还是得罪过你吗回这种轻蔑的口气意图使人很烦还是跟仲介讲话都不需要礼貌
作者: G8MO (永庆 房地产工程师 八毛)   2015-04-16 11:03:00
楼上不要认真 Kevin分明是故意引战 认真就输了有机会K大找我买房阿 我只收你0.1% 但我不保证你买到便宜喔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6 13:12:00
不劳驾您费心,您专心经营您的客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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