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是妳们先积欠钱 否则不会政府部会拿房子要你门抵押
所以并不是别人吃够够
人家也不是看你们好欺负 这个都是走法律流程
完全是一开始你门积欠人家钱又没还钱造成的
再来你说课税 那就看他们自己有没有乖乖缴税
拿妳们自己欠人家钱 说人家看妳们好欺负欺负你
这样说法 为必太过偏跛!!!
※ 引述《a10225 (爽哥)》之铭言:
: 这是我朋友的状况。
: 这栋屋子住了约五十年,房子是父亲的,土地是爷爷的。
: 由于父亲不负责任,有欠款并不去理会,
: 这个月我已筹到钱要还银行本金加利息,无奈时间没掌握好生活太忙也没注意到,所以房子被法拍了,
: 得标人已过来表明就是想赚钱,并且觉得我们很好欺负,会吃我们到底,打算修缮后出租,别想要来任何招对他们都无效。
: 房屋状况是可点交,并且已发公文过来在这个月底需要搬走。
: 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跟前辈询问。
: (1)在什么时间点需要跟对方要搬迁费,有没有法令规定搬迁费大约得为多少?
: 或者是比例怎么算?
: 在双方不合意的情况下,去诉讼的过程中,搬迁费大约会定在哪里,或者是没有搬迁费这回事
: (2)租地给对方的话,我稍微看了一下似乎不能漫天无理的开价,如果双方不合意,
: 好像是依据公告现值的几%下去算,想知道这部分细节
: (3)因为得标人想要把此房屋修缮出租,等于租地来持有房子或盖房子出租的话
: 有规定要被课43%的税,这部分是否真的会被课到。
: http://kkk9828697.pixnet.net/blog/post/39083185-租地建屋出租-所得按57%25课税
: (4)然后这间房子的周围都有水沟,水沟都是我们的地,但是现在法令似乎是一定要留一条路给屋主走,
: 有规定这条路要多宽吗,然后这条路是否只要“能走”就好,等于说我留一米宽的路,但是这一米我还放置物品可不可行(路还是能走,只是需要跨越物品)?
: (并不是要刁难得标人,我们也开了价格让对方赚到一笔钱,让我们买回来,对方也不肯,表示就算不赚也要吃我们死死,一直强调他认识立委,多厉害之类的,是天生的赢家)
: (5)若对方愿意某个价格成交,是否可以先行签约,两年后再过户,
: 或者是我们帮他缴了奢侈税并且让他赚到想赚到的,然后直接过给我们,是否有法拍屋多久以内不能过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