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二手屋交屋后出现重大瑕疵
是黑心装潢材料氧化镁引发的反潮渗水
导致天花板隔间墙都得打掉重作
不确定仲介和前屋主是否刻意隐瞒(因他是自住非投资客)
目前已约好前屋主谈协商瑕疵赔偿
他想约在咖啡厅
我想请教这样保险吗?
需不需要坚持约在仲介的店头 或者里长办公室之类的?
出席的人是不是需要求双方仲介都在场
还需要找什么人吗?
当场我能有什么措施比较能保障自己权益?
我的仲介不大帮我
一直试图说服我这不符漏水定义 无法求偿
但仲介根本没提供漏水保固啊!
我想走的是民法的瑕疵担保
这应该不限定漏水吧?
不知有无相关经验的板友可提点我一下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