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文:
风评:奖励炒房─行政院好意思端出这种税制吗?
作者主笔室 | 风传媒 – 2015年2月3日 上午11:34
上周财政部向行政院报告“房地合一,实价课税”新制规划案,行政院要财政部再评估降
低其冲击面。不知行政院是知亦是不知,此方案为炒房者大幅减税,完全背离社会期待,
行政院真的好意思端出这么一个嘉惠炒房者的方案吗?
推动房地合一制的目的有2个,1个是公平税赋,有所得就要课税;1个是压抑房市投机,
在高房价成为民怨之首,引发众多社会与经济问题的今日,社会大众对新制压抑房市投机
的效果是更加重视。但财政部搞出这套“轻税”的房地合一制,则是不但无能增加打击炒
房的效果,反而是助长其风。
我们可以用几个简单的数字就可算出此新制是如何的“奖励”炒房。
炒房者持有物件时间平均大概在1年上下;如果炒房者卖出一户1999万元的房子,获利以1
成计,为199.9万。在奢侈税时代,需要课奢侈税近300万(持有1年以下)或近200万(持
有1-2年),但在房地合一新制中,需要课的房地合一税是:0。
因为在财政部的房地合一税制中,成交总价在2000万元以下者不必课税;推出房地合一税
制后搭配取消奢侈税。
即使总价超过2000万元,需要被课房地合一税者,同样受到减税的“奖励”。假设其卖出
价格5000万,获利以1成计为500万元。奢侈税时代,需要课税750万元(持有1年以内)或
500万(持有1-2年),在房地合一新制中,要课的房地合一税是85万(获利500万,房地
合一税是17%的单一税率)。
对短期炒房者而言,这到底是增税还是减税,应该非常明白了。如果你是炒房者,你会支
持那个制度?当然是房地合一税,因为税赋大幅减轻。
如果纯粹以征税观点看,有获利才课税似乎是较奢侈税以成交价为课税基准合理,但站在
压抑房市投机的立场,财政部的制度却是一个完全无效、甚至助长投机的方案。一来17%
的单一税率太轻了,与目前15%的奢侈税相比,表面上税率高出2个百分点,实际上房地合
一税的计算基准是获利,奢侈税的课税基准是售价,炒房者最后负担的税可以相差5-10倍
。
此外,财政部的房地合一税中把总价2000万元以下的房子全部免征,也是不知所为何来。
近年房市炒作中,虽然高总价的豪宅是市场最关注的焦点,但实际上豪宅占的比重极低,
大部份成交房子─或甚至说大部份庶民买卖的房子,都是总价较低者。财政部免除2000万
元以下房子的房地合一税、又取消奢侈税,不是摆明了要炒房者全力炒较低总价的房子吗
?而且以有所得就要课税的观点看,免除2000万元以下房子的房地合一税,也是毫无道理
及说服力。
财政部这套“房地合一税制”算是近年来少见的“恶政”,它不但未能回应社会打击炒房
、压抑高房价的期待,反而是给予炒房者减税、实质鼓励与奖励炒房者。如果行政院只能
端出这种制度,那干脆免了吧,继续实质奢侈税,或是把奢侈税的年限由2年提高到5年,
对打击炒房的效果还会更好哩。
连结:
https://tw.news.yahoo.com/%E9%A2%A8%E8%A9%95-%E7%8D%8E%E5%8B%B5%E7%82%92%E6%88
%BF-%E8%A1%8C%E6%94%BF%E9%99%A2%E5%A5%BD%E6%84%8F%E6%80%9D%E7%AB%AF%E5%87%BA%E
9%80%99%E7%A8%AE%E7%A8%85%E5%88%B6%E5%97%8E-%E9%A2%A8%E5%82%B3%E5%AA%92-033400
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