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揭凶宅被公司告 甭赔
资讯传送买家“执行工作未泄密”
【孙友廉╱新北报导】新北市王姓女子多年前透过信义房屋购买中和某住宅,去年她找上
信义房屋另名仲介王国强卖屋,王男透过内部数据库查询后,辗转告知王女该屋是“凶宅
”,王女怒向信义房屋求偿,王男因此受池鱼之殃遭逼退并提告,但新北地院认为王男仅
是执行仲介工作未泄密,昨判他免赔。
为此失业一年多
王国强得知判决结果后很开心,他认为信义房屋只是想找代罪羔羊,“为了这件官司,已
失业一年多。”信义房屋昨表示,未收到判决不便回应。
去年八月,王女透过多家公司卖屋,信义房屋永和乐华分店房仲王国强(三十五岁),辗
转从任职东森房屋的大姨子处得知,立刻登入公司内部系统查询,发现该屋曾有男子猝死
。
但王女不信,王男遂用手机拍摄网页资讯,透过大姨子传给王女,王女因此怒向当初仲介
她买屋的信义房屋求偿。事后信义房屋赔偿并买回该屋后,回头怒向王男求偿三百余万元
,并控告他违反《营业秘密法》、背信等罪。
应据实填写解说
开庭时,王女以和解时有签保密契约为由拒作证。但新北地院认为,《不动产经纪业管理
条例》规定,房仲应将不动产说明书提供屋主据实填写,再跟买家解说,王男为承接业务
将该屋资讯透露给王女,属执行业务的正常流程,并无泄密也未损公司利益,判他无罪。
至于信义房屋当初是否隐瞒凶宅事实卖屋给王女,判决中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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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原来是永和乐华店
感觉比出租车还狠..出租车没听过敢隐匿..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