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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 2014年12月25日 上午6:10〔自由时报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王姓房仲员
被控将公司内部资料,泄漏给委托卖房的客户王女,致王女得知当初购入的房屋是凶宅,
房仲业者因此遭求偿,认为王男涉嫌泄漏营业秘密;王男喊冤说,得知属凶宅,王女不信
才提出资料为证。新北地院合议庭认定证据不足判无罪,可上诉。
房仲业者主张,王男于102年8月19日受某房屋营业员冯女委托,登入电脑系统中查询,并
将网页中连同该屋一共20余笔房屋资料,以手机拍摄后一并传给冯女,害房仲业者遭求偿
。双方事后达成和解。
合议庭认定,王是为确认卖方是否愿意据实填载不动产现况说明书,才传送网页画面,虽
有草率、不当之处,但并无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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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有没有自己买到凶宅却浑然不知的八卦?